杨立新教授自1975年6月26日调入吉林省通化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开始从事司法和法学研究工作,历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烟台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工作,在其为民法辛勤耕耘的50年期间,既看到了《民法典》诞生于世的立法硕果,也看到了民法学术研究成果对民法实务的浸润。
《法陌点滴》是杨立新教授从事司法和法学工作50年的自选随笔集,收入其人生不同阶段的文章70余篇,分职之点滴、人之点滴、学之点滴、法之点滴、游之点滴、味之点滴、杂之点滴七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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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陌点滴》
杨立新 / 著
法律出版社2025年版
作者简介
杨立新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副主席、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立法专家委员会立法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咨询专家,东亚侵权法学会理事长。
曾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世界侵权法学会主席;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副庭长、副院长,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判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检察员。
出版长篇小说《法苑往事中的女人》,散文随笔集《法林闲言》《法林碎语》《民法帝国》《闲话民法》《亲近民法》《法陌履痕》。
精彩书摘
本文节选自《法陌点滴》第七辑“杂之点滴”之“66.忠告”(第383-390页)。
B站编辑在高考生准备报考志愿之际,让我给这些学子写一篇文章,说说选择高考志愿的事。我没有参加过高考,但是经历了20多年的司法工作和20多年的法学教育工作,因此,还是有话可说的,就把我学法的体会,讲给即将走进大学校门的学子们听,为青年学子面临人生第一次选择时,是不是要选择学法之路,提供参考。
我的法学之路与你们将要走的法学之路完全不同。你们将来要走的法学之路,是先经过法学院校的专业培养,打好专业基础,再去从事法律工作,做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实务工作,或者做教授、研究员,研究法学理论,成为法学专家。我不是这样的,我是先当法官,后学法学理论,经历了艰难曲折的挣扎才取得成功的。你们有光明灿烂的法学之路,一定会比我走得更成功。
我的法学之路受时代所限。我当然愿意先学好了法学再踏上法学之路。因此,我很羡慕你们,因为摆在你们面前的选择机会,我从来就没有奢望过。
不管怎样,如果你愿意选择法学研究和司法实务工作作为自己的职业,走上法学之路,就会有跋涉法学之路、攀登法律高峰过程中的苦与乐。
好,那我先说走法学之路的乐吧。
很多人都觉得,看到的法律也就是几十或者几百个条文,即使《民法典》有1260个条文,每一个条文也写得比较简单,内容也都容易理解,因而说法律是科学,真的没有那种感觉。很多大学生入校开始学习法律时,就有这样的感觉。
我要告诉你的是,我在刚走进法院、接触法律时,就是这样的想法,甚至暗地里认为是法学家矫情,生生地要在法律条文背后找出那些复杂的说教,故弄玄虚。
但是真正走上法学之路以后才会发现,法学理论研究的魅力无穷,是一个永远也研究不完的理论宝库。在这个理论宝库里,你可以发现无穷无尽吸引你的课题,并非没有“哥德巴赫猜想”那样的玄妙。当你研究解决了一个课题以后,就会发现另外还有更新、更多的课题,吸引着你继续向前走去。
我从事法律工作已经50年了,但是直到今天,仍然看到自己的面前摆着无数应当研究和解决的民法理论难题,甚至觉得毕一生精力都难以把要研究的问题研究完。
这样一种吸引着你不断探寻,又不断有新的发现的学术领域,不是科学吗?不值得探索吗?
很多人劝我说,你已经退休了,年纪也不算小了,没有必要再孜孜不倦地去研究民法理论了。可是,民法研究之路的魅力就在此,你放不下手,看到应当研究解决的东西不把它研究透,心里就发痒,手也发痒。
各位未来的法学家们,如果你走上法学之路,探索到一定的程度,你也会有同样的爱不释手、欲罢不能的感觉的。
如果你从事司法实务工作,不管是做法官、检察官、律师,还是做政府、公司的法务,都是如此,在你的面前总会出现你还不掌握、不认识的法律问题,你必须继续努力探索,才能胜任你的工作。不把这些问题解决好,你的工作可能就没有做好。当你把这个问题解决了,把这个工作做好了以后,就会发现前面还有更多的问题,需要你不断地研究解决。
就说法官吧。法官办案,总会遇到自己不懂的问题。不懂就要研究,就要学习,就要向专家请教。能够做到这些,把不懂的问题都解决了,你的法学修养就会更进一步,最后就会练就一身本事,成为解决法律问题的高手。
最高人民法院曾经提出,法官要创造伟大判决。伟大判决怎么创造出来呢?就是把法律没有规定的疑难案件,运用民事习惯和民法法理,作出具有引导性的裁判,就会形成伟大判决,成为同类案件判决的先例,引导法学进步和司法进步。
这个不重要吗?非常重要!我经常跟法官说,如果你们遇到一个能够创造伟大判决的疑难民事纠纷案件,你把它解决了,作出了一个可以称为伟大判决的裁判,就是你一生的光荣,是你一生的成就,你创造的这个案例就会写进法学发展的历史中。
这些是不是法学之路的乐呢?肯定是的。
那走法学之路有没有苦呢?当然也是有的。
法学之路的苦,就是要刻苦研究,把别人喝咖啡、打麻将的时间,都用来不断探索,永远也不能松懈。
要知道,法学发展到今天,已经积累了上千年的人类发展的经验和智慧。我们一讲到民法,就会讲到罗马法、日耳曼法,也会讲到英美法系、中华法系。你要知道,所有这些,都有上千年的历史。所以,法学是人类进步的经验积累,是人类进步的智慧结晶。特别是民法,被称为“万法之法”,是人类规范自己的地位和行为的准则。民法规则随着人类的不断进步和文明的不断发展完善,形成了今天这样的规模,但还不能看到止境。
说起从事法学之路之苦,从上面说的这些开始,似乎无关紧要,可是,在法学之路上的跋涉和攀登,就是要继续进行着上千年前人们就在进行的这些工作,开始研究规范人的地位和行为准则的起源、发展和进步,再根据时代发展和科学进步对民法的需求,在千年以来积累的规范的基础上,不断向前发展和变革,适应时代和科学的发展需求,进行更加艰苦的探索。
正因为这样,你一定要看到,每一个跋涉在法学之路的人,不仅要向后看,更要向前看,让自己的思想和学术能够跟上时代发展的脉搏,与时代和科技的进步同步。如果没有深刻的思想和艰苦的追求,就很难实现一个人的法学之路的辉煌。
这还是从宏观上说。如果从微观上说,跋涉法学之路要经得起孤寂、探索和时间的考验。
先说孤寂。无论是从事法学研究还是司法实务工作,其实多数都是在孤独地研究和探索,不像理工科研究那样需要一个团队,而是经常自己面对一盏枯灯,守着一堆资料,心无旁骛,专心研究自己想要解决的问题,甚至是十年磨一剑。即使作为一个法官,也要独立解决法律适用问题,作出判决,而不是靠一个团队的力量。
再说探索。法学之路的跋涉,先是要有探索精神,然后是有探索的努力,还要有探索的方法。没有探索精神、探索的努力、科学的探索方法,法学之路的跋涉是不能成功的。你看,做一个平庸的法学工作者其实也不难,学懂了基本原理以后,可以应付授课和一般的法律适用问题。但是,要想做一名优秀的法学工作者,为法学发展做出贡献,没有这些探索是绝不可能完成的,自己的学术理想也就永远不会实现。
最后说时间。从事法学工作,绝不是一蹴而就,在取得一定的成果后就一劳永逸的,不是像有人说的那样,写成一本书就可以讲一辈子,学习了一本教材就可以应对所有的案件。这些都不行!比方说,写了一部50万字的专著书稿,不要说写,就是写好了的修改,改一遍也要一个月的时间。所以,法学之路就是要长期、坚持不懈地学习和研究,才能真正实现自己的学术追求,成为一个有成就的法学家。
说到底,在法学之路上不断跋涉和攀登的有志者,其实是苦中有乐,乐在苦中。只要付出艰苦的努力,就能实现自己法学之路的追求。
各位面临高考、即将走进大学之门的准大学生们,你们在选择专业之前,听了我对法学之路的苦、乐分析后,对如何选择自己将来要走的路是不是有所启发。不管怎样,我还是要对有志于选择法学之路的你们,在选择大学学习方向的时候,提出四点忠告。
第一,要很好地考虑自己的兴趣。你在初中、高中学习各门学科时,究竟是对哪一门学科感兴趣呢?你有什么样的理想呢?这些都是在选择自己大学学习方向时必须考虑的。如果没有一个明确的目标,你就不会有一个正确的选择,即使走进大学校门,对将来要走的路也是一片茫然。而在选择大学学习的专业方向时,结合自己的理想,结合自己学习的兴趣,把它变成将来的工作志向,就会在人生第一次抉择时作出正确的选择,这个选择会影响自己今后的一生。所以,这一点非常重要。
第二,如果你在选择专业方向时愿意走法学之路,我建议你坚决选择法学专业。选择法学专业,最好是对文科感兴趣,因为法学是社会科学,是文科的属性。如果你的文科基础好,选择法学作为自己的方向,不仅符合自己的兴趣,而且能够通过自己学习的法学专业,将来在法学之路上为社会做出更大贡献。不过,对理科感兴趣的同学也可以选择法学专业,先不说道理,而是讲两个故事。
第一个故事,是说清华大学法学院的原院长。他本科是学数学的,本科毕业后对法学产生了兴趣,在攻读民法研究生学位以后,他就觉得,在数学专业的数理逻辑面前,法学逻辑相对简单,特别容易学,所以,他认为学数学的人再去学法律,特别有基础。
第二个故事,是我的一位学生。他原来是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食品专业的本科生,在三年级的时候,听人说法学院有一个杨老师,讲民法课特别有意思,就来旁听我的民法课。后来就喜欢上了民法,坚决要报考法学研究生,最后考进了法学院,跟我学了研究生的课程。之后又攻读博士学位,取得了相当好的学习成果,直接被四川大学法学院聘为副教授,两年后被聘为教授,成为最年轻的博士生导师。他把法学与食品专业的理科背景结合起来,从事数据和人工智能的法学研究,与最高人民法院共同申报课题,获得了一个3000万元的科研项目。你们看,这两个故事对你选择法学专业,是不是有所启发和借鉴呢?
第三,选择跋涉法学之路会特别有成就感和使命感。你要知道,法学的核心是追求正义,法学的基本价值是公平和平等。从这两点你就可以感觉到,从事法学之路,肩负的是正义,努力工作实现的是公平和平等。正像李大钊所说的那样,“铁肩担道义”。这其实就是法学之路追梦者的使命感。当你真正学业有成,成为一个法律实务工作者或者法学理论研究者,当你达成自己的目标,如适用法律调整社会关系或者把自己法学理论研究的结论写进法律中,就会有特别的成就感。
作为一个民法学研究工作者,把自己研究的成果上升为《民法典》的条文,想一想,精神都会为之一振。你可以看看《民法典》人格权编,正是我们几位民法教授的坚持,正是立法机关的支持,使得维护每一个人的人格尊严的人格权编存在于《民法典》中。
你还可以看一看《民法典》规定的名誉权,第1027条规定的是文学艺术作品侵害名誉权的认定与例外,最初起源于法院审理的具体案件,在理论上的概括是我完成的,研究成果是小说侵害名誉权的认定与责任的论文,最后成为《民法典》的条文。从民法理论研究成果中概括出的法律规则,成为《民法典》的条文,就能够规范文学艺术作品创作,避免侵害名誉权。从这样的角度去想一想,你会不会觉得,从事法学研究之路会有很强烈的成就感呢?
第四,选择法学之路不会大富也不会很穷。各位同学在选择大学的学习专业时,如果你有志于走法学之路,就应该勇敢、坚定地选择。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你,法学不是一个赚大钱的专业,不要认为成为一名法学大家,就可以赚到数不清的钱,就能像公司老板那样,成为拥有豪华别墅、豪华汽车的大富之人。
但是,有一点是可以做到的,就是通过司法实务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可以有稳定的收入,可以保持中等生活水平,更重要的是,可以保证自己能够有尊严地生活。其实说到底,一个人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并不需要怎样奢华的生活,更需要的是有足够的尊严。如果一个人从事的职业,能够让自己有尊严地生活,受到别人的尊重,就够了。
就这一点,我可以保证,无论是做一个法官、检察官、律师、公司法务,还是做一个法学教授,起码是有尊严的。职业受到社会的尊重,又有中等生活水平的保障,不就可以了吗?所以,你在从事职业选择、学业方向选择时,选择法学之路,可以使自己的人生有尊严。我认为,一个人在自己一生中第一次做抉择时,勇敢地选择法学之路,应当是正确的。
江平教授曾经说过,如果有来生,他还要做法学教授。我是江老师的学生,虽然不是他的亲传弟子,但我一直在追随江老师的脚步。因此如果有来生,我也还要做法学教授,而且是要做民法学教授。
这就是我想给大家介绍的我的志愿,也是我给你们的忠告。希望对你的人生面临的第一次选择,能够有所启示和帮助,并且希望你可以选择法学之路,在跋涉法学之路上,实现自己的尊严、理想和价值。
本书目录
第一辑 职之点滴
1.1978:三件事
2.公证
3.任职
4.砸楼檐
5.晋级
6.审判研究会
7.汽车换代
8.烟台大学
9.讲课
10.写作
11.弟子队伍
12.教学“诀窍”
13.战胜自卑
14.澳门司法机关
15.澳门司法年度
16.泰国司法
第二辑 人之点滴
17.江平
18.佟柔
19.王作富
20.考茨欧
21.格林
22.小口彦太
23.松本恒雄
24.潮见佳男
第三辑 学之点滴
25.小学
26.戒烟
27.戒酒
28.学工
29.军训
30.当兵
31.新兵连
32.工人
33.党校
34.进修
35.高法班
第四辑 法之点滴
36.私权神圣
37.法源
38.意定监护
39.连带责任
40.诉讼时效
41.自动续期
42.人格权
43.安乐死
44.婚生子女否认
45.宽宥
46.高空抛物
第五辑 游之点滴
47.大美青海行
48.哈巴罗夫斯克
49.访美札记
50.两访越南
51.印度
52.罗马
53.黄石公园
54.浏览美国大学
55.澳门大学
56.尼亚加拉
57.三八线
第六辑 味之点滴
58.百鸡宴
59.榆钱儿
60.豆腐
61.拉条子和羊杂碎
62.凉拌菜
63.东北菜
64.蘸酱野菜
65.野菜种种
第七辑 杂之点滴
66.忠告
67.吃饭
68.待避
69.极限
70.规则与秩序
71.山城春夜(外二章)
中国法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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