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美,张学友——那些花儿,那些少年;那些天气,与 那些演唱会

陈美,张学友——那些花儿,那些少年;那些天气,与 那些演唱会

曼岛荒言 欧美女星 2024-01-10 08:03:21 17


1


不知他还记不记得Vanessa-Mae。
那个麦色肌肤、将小提琴插电、接扬声器、在台上热舞着演奏的,新加坡音乐人。中文名字似乎叫陈美。

巴赫的Toccata & Fugue In D minor (就是《加勒比海盗》里,没有心的戴维·琼斯多触手弹奏的那段管风琴旋律之灵感与基础),由活泼动感的Vanessa-Mae改编奏出,毫不黑暗;加了鼓、吉他,热热闹闹,一片沸腾的海。如同九十年代。所有的阿宝都在炒股,所有的家明都在移民,而所有的京生都在冲向工体、听摇滚或Vanessa-Mae。
从音乐角度,我更喜欢幽深暗黑的管风琴演绎——谁在海底沉睡。谁把心与情书锁进箱子。Those who are heartless once cared too much。
然而Vanessa-Mae的现场,确实燃炸。大家翻涌在1998年春天的泡沫里。
与我同去,或者说、带我去听这场演奏会的,是一位长我六岁的学长。那时,隔着未成年人与成年人之间厚厚的毛玻璃看他,总觉得,神秘而遥远。他是协和医生,而我不过是个学生。
彼时我还没学过法理、不懂何为statutory rape,然而本能地懂,我是孩子、而他不是;我们之间,有一道不可越过的鸿沟。
我们坐在鸿沟两侧,并肩齐听,他热爱的陈美。与其说是听音乐,不如说是,沉浸在感官轰炸里。我记得,小提琴家那天穿的豹纹小裙子。这与从前父亲带我听的那些古典音乐会,都大不一样。我从来不知道,原来,小提琴,也可以如此热烈;小提琴家,也可以激情演奏至双膝冲跪在舞台上。
暮春燥热。涌动的荷尔蒙。
再不愿返家,散场后“老人家”也还是驾车乖乖地送我回去。我坐在人家车子里、不管渣子可能会掉一地、大吃特吃着麦香鱼和薯条。少女,就是可以如此任性:连吃两只汉堡,也不怕肥;收到拳拳盛意,也并不考虑、能否还得起。他不惹人厌——给我买黄色气球并画上笑脸、带我听新鲜音乐、拍摄我笑的样子——我就跟他玩。
心安理得地,在年岁差距下、在成年与未成年的毛玻璃后头,被隔墙钟爱着。
夏末,飞离北京、直往俄亥俄去时,还抱着一只班尼路的毛绒鲸鱼公仔。尾巴是心型的。颜色介于royal blue和烟灰蓝之间。那大概是医生学长买给我的、我最喜欢的一件礼物吧。
那只公仔,在当年的圣诞夜,被我扔掉了。同批扔掉的,还有其它、一切、他人的痕迹。跑到学校机房(’98年,尚未普及手提电脑呢)写了封bcc群发邮件,告诉男孩子们听:我遇见心仪者、陷入恋爱了!勿再联络。Bye。
这也是,少女专属的、一团孩气的,永诀吧。


很多年后,方才察觉:带我去听陈美演奏会的他,原不过二十三、四,一点儿也算不得 “老人家”。甚至,有着很多少年气、单纯、与稚嫩。那条鸿沟,或许仅仅是潜意识里我为自己的不够爱,而设置的海(足够爱时,什么样的渊,我都纵身跳下得、斩钉截铁)
他给我的蓝鲸公仔,他拿热烛泪给我捏的心,以及他带我听过的陈美喧嚣澎湃的小提琴声,永远封在,1998年春天的,抽屉里。
近日看起《繁花》时,那抽屉,哗啦一声,在已二十五年不听陈美的我的面前骤然拉开。
关于九十年代。那热闹闹的插电小提琴与工体春夜,那美好厚道的人,坐在毛玻璃两侧、贴过面颊的温暖,飞往巨大未知途中那尾班尼路鲸熟知的触感,潮水一样拍打上来。刷~ 刷~ 


此 去 经 年。愿他良辰好景,历遍。
不知他如今听些什么歌。更不知他还记不记得,Vanessa-Mae了。


2


张学友一出场,便擎着只苹果在啃;而同一颗果,在五首歌后,仍然被掂牢在他左手。
可爱之至。
我有点想从上空垂钓一根渔线下来,把那已经鸡肋了的三分之一只苹果、给他勾走......


熟悉歌神的朋友们,一定已经知道,这是哪一场了——对,就是2004年张学友于香港的《活出生命》慈善演唱会。
钢琴混弦乐的前奏一起,几乎可以跟进“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然而歌神开声,却是一只英文旧歌,1969年的《First of May》:
“When I was small, and Christmas trees were tall……”
发型服装,仍依稀有他同年电影《江湖》里左手哥的影子。

Shaved半边,半边偏分遮眼,花衬衫。斜着肩、晃荡,烟火气十足的古惑仔兼“条仔”感。仿佛下一秒,这个人,就会与你勾肩搭背老友鬼鬼地,去吃避风塘炒蟹,与镬气十足的一碟牛河。而嘈杂古惑的浪荡之下,他的声音,有种直达人心的干净。就像歌词 “But you and I, our love will never die”,由他唱来、一点都不cheesy,很达意。
歌神解释着为何会手拿苹果 (“把声会舒服啲”)时,背景音乐和弦都还一直缠绵缭绕在同一调上。
果然,下一首,接入了邓丽君的 “明月几时有......高处不胜寒,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
他的“低绮户”之 “绮户”二字,处理得特别美。平淡而近自然的,摒弃了花腔,与词贴合,有种垂首明月照寒尘的怅然,更是跟 “转朱阁”的流光溢彩形成反差。
邓丽君84台北演唱会版,王菲版,张学友’04版,皆将这首将近千年前的苏词,唱到了入骨酥;而歌神明知珠玉在前,依然拿它来做开场中文歌,并另辟蹊径演绎出自己的腔调。可谓有勇有谋、艺高胆大。



“青春若有张不老的脸——”爱上你是最快乐的事

“天黑黑,欲落雨”

“听,海哭的声音,叹息着谁又被伤了心,却还不清醒,写封信给我,就当最后约定——”

直到《但愿人长久》、《眼泪》、《天黑黑》、《听海》,连续五首歌唱完,过去了整整二十分钟后,左手哥,才又最后啃了一口他的1/3剩果、放下了。
Phew~ 我为伊悬着的心(不知为何,好担忧他无处放水果、没纸巾擦手等等微小的不适,目光也一直追随在人家的苹果上,唉,我这也是、奇葩的演唱会观众了吧),终于放了下来。
噢,不在现场我。这是去年夏天某个北国炎热午后,游客们都在沙滩上、泳池畔纷纷暴晒白花花的肉时,在一个窗帘关得密不透光、黑漆漆的motel房间里,和同伴拿手机投屏在酒店电视上,一起看的。


气泡酒清凉。我俩唱得热烈。仿佛左手哥不代薪的和声团。那天月事汹涌,小腹钝疼;而唱着歌,渐渐地,疼都忘却了。完全投入着,学习和膜拜歌神如何将别人的金曲,一、一唱成自家的。而唱着唱着,发现对方,和我一样,每一首歌、都会。
包括他的年代之前的那些;包括我的年代之前的那些;包括国境东西;包括语种北南。

(再后来有天,他短信我说,今儿被人嘲讽了、怎么净听这么老的歌

我莞尔。回复道:那是因为,有些【新】歌、连变老的机会、都没有。)

音乐的美好质地,与文学一样,与绘画一样。

至坚至善的,都禁得住,时光冲洗、人世变迁、高墙阻隔。几百万流量,不算什么;百年之后,千年之后,尚有人在听、在读、在看;听到读到看到那一声那一行那一笔,少年清泪,漫漫共婵娟。千载厚的光阴,霎那化为薄薄米纸、可一吻而透。 为贵重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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