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有一个叫黄旭熙的爱豆被几个女性出来控诉他【私聊粉丝、劈腿、冷暴力】等等,他的站子“全体辞职”。但没多大水花。一是因为他比较糊,二是因为现在大众已经对这种事没多大反应了。
现在能挑动大众神经的娱乐圈新闻,已经“卷”到【涉嫌违法】起步。大伙等的不再是工作室声明,而是【警方通报】。这风气,日渐刷新下限,就真的相当无语!
昨天,湖南卫视主持人钱枫被举报性侵。很多人可能不知道,钱枫现在已经胖成这个样子↓
PS,本号叫“八卦芒果”,跟芒果台没有任何联系,是博主纯粹爱吃芒果,真实的芒果。
事情是这样的。
昨天,一位网名叫“小艺希望坏人被惩罚”的网友,发文控诉钱枫强奸,小艺:“我对我说的每一个字负法律责任。”
2018年,小艺受邀参加《天天向上》某期节目录制,整个过程中都没有跟钱枫有过接触。录制完,突然收到节目组工作人员的信息,意思是主持人想认识她。这路数,怎么跟吴亦凡有点像!
小艺晒的当时的聊天记录↓
2019年2月14日,两人第一次见面,现场还有钱枫的几个朋友。小艺说当晚钱枫劝她喝了很多果酒。这家餐馆,小艺以前去过,所谓果酒是度数很低的饮料,但奇怪的是,当晚小艺特别头晕,特别难受,她怀疑酒中被下药。第二天醒来,她发现自己一丝不挂躺在陌生床上,旁边是裸男钱枫。
根据小艺的描述,钱枫戴套了,小艺洗澡了,这可能是最后不予立案的原因之一。证据不足。
第二天,2月15日,小艺就报警了。警方带她验伤,结论是下体撕裂,检查报告存档在上海古北警方处。所以说,她的反应已经是迅速且坚决,从事发到报警,大概24小时。
后面,小艺又到钱枫的小区,跟保安说东西丢了要查监控,才看到前一晚神智不清的自己是被钱枫连拖带拽带入房间的。
这些监控是小艺偷拍的,所以角度不完美。
但能看见,小艺走路不稳,掉在地上↓
钱枫推她进电梯↓
钱枫拖她出电梯↓
小艺一瘸一拐的,无法辨认方向的样子↓
我不是专业人士,不知道这些在立案标准里够不够得上【违背意愿】。
2月15日,报警前,小艺质问钱枫↓
↓钱枫说【不是酒后发生的事啊,你今早不是很清醒?】也就是说,钱枫此时否认晚上发生了关系,说是在早上小艺清醒时发生的。
这跟小艺说的【醒来后钱枫说没忍住跟她发生了关系,还叫她放心,指了指安全套】相矛盾。钱枫还说,【当晚他没硬起来】。
然后就有很多人说他们是不是早上做了【第二次】,小艺后面有针对这个专门解释。
女方想报警,钱枫想用【钱和感情】把她摁住,“我能看出来你对我的感觉。”但是小艺完全不收钱,也没有商量余地,当晚就报警了。如果做到这份上都要被说“仙人跳”,“钱没给够”之类,我不知道怎么做才算完美?
钱枫的行为倒是能解释为何【强奸案报案率不高】,一是因为受害人报案需要不断复述过程,太折磨,而且认定困难,受害人的证据不一定够。二是强奸犯通过给予经济补偿、用“认真恋爱”、“保住清白”等理由劝阻受害人报警。
小艺在警局做了笔录之后,说“事情忽然没有下文”。没有立案。前段时间,她看见湖南卫视主持人的“艺德联合承诺”,里面有大写的钱枫,更受刺激。
就是这个“艺德联合承诺”↓
小艺最后说,今年咨询过一位法律工作者,对方说这就是强奸,不清楚为何警方会给出不予立案的决定。
爆料的当天下午,湖南卫视暂停了钱枫的工作。
人民网评也关注了这件事↓ 小艺态度很坚决。
当天晚上,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就出了“警情通报”。速度很快。当时的调查结论是【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强奸犯罪事实】。
一个月后,2019年3月15日,警方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将通知书送达小艺,小艺签字了,也没提起复议。
我相信警方的办案流程是正确的。记者问过涉事餐厅,警方也去调查过。最后作出不予立案的结论,相信应该就真的是证据不足。
但是,很多人揪着小艺文里的“没有了下文”,觉得她带节奏污蔑警方,说“反转了”。其实,仔细想想,她想要的结果是“立案审查”,“坏人得到惩罚”,最后得到“不予立案”,这对她来说就是“没有下文”了,这可以理解吧?而且她也在文里写了“不知道为什么警方做出不予立案的决定”,她并没有隐瞒这个结果。而且,警情通报恰恰证明了她真的报警了,验伤了。
至于为什么她签字了,又不提出复议等等问题,她出来回应了。
关于“遮遮掩掩的监控”↓
关于“是不是清醒后做了第二次”,她说是钱枫在故意误导聊天氛围,也就是那一刻,她觉得他是老手。
她再次解释自己这两年的沉默,以及【绝没收过一分钱,也绝没问钱枫拿过钱】,如果有,请警方立即逮捕她。
反正总是这样,网友会用放大镜找女方的漏洞,追问她十万个为什么,证明她不是正经女人,就是不会追着钱枫问他是不是【正经男人】。
换一下思路吧,追问钱枫——“为何带醉酒女孩回自己家?” “不是恋爱关系,为何给她转几个5200元?这是属性明显的金额,可以造出恋爱假象,安的什么心?” “你做了什么,让人家第二天就报警?” 即使钱枫已经在综艺里多次表现出一副精虫上脑的好色形象,他仍然可以豁免被追问。有的网友,不但不追问钱枫,甚至说女方的聊天记录像是在撒娇。这种条件反射就真的离谱。
小艺说,钱枫曾在警局亲口承认自己强奸,希望警方公布执法记录仪。如果她诬陷,她愿意承担一切司法责任。
至于两年前为何签了“不予立案通知书”,她说是因为当时不懂,以为证据不足就只能算了。现在她也希望警方解释为什么不予立案。其实这些都是正当要求,如果最后警方拿出完整证据链,也不能说“反转了”。
最后,小艺响应警方通报里说的,“如果有新增证据,可向警方提供”,她说天亮就报案。所以我们拭目以待最后的结果吧。
她针对上面的第8点,发了音频。音频内容是她2019年2月17日(周日)去警局咨询什么时候立案,警察说还在调查,没那么快,而且隔了一个周末,叫她工作日再来。
小艺在音频里咨询值班警察,钱枫在2月15日晚审讯室里当着她的面承认了强奸,为什么还不立案呢?警察:“你在现场吗?” 小艺:“我在。” 值班警察叫她不用担心,大意是“(如果你说的是真的)我们都有录像的,你等待调查结果就好。”
警察在这个音频里没毛病,他不是办理这案子的,只能回答相关流程。小艺也没毛病,小艺自己并没有【钱枫亲口承认强奸】的录音,她发布的这个录音,是为了给网友证明【警方有录音录像】,她希望警方可以公布。
我们还是来看看律师怎么说。经过2021,相信大家都增进了不少法律知识。
首先,如果正如小艺所说,【钱枫亲口承认过强奸】,警方还不立案,这恰当吗?
有网友说,刑事案件是非常讲究证据,“重证据,轻口供”(是一种进步,因为口供会有翻供和逼供的可能性)。即使钱枫亲口承认过,但如果后面又翻供,再加上证据不足,那也是不行的。
但也有律师说,如果小艺所说为真,律师认为【达到立案标准了】。
↓这位律师说到,通报里轻飘飘的一句【现有证据不能证明犯罪事实发生】是远远不够的。女方拿出了那么多证据,警方也应该拿出完整的证据链,体现出判断的逻辑和思维。(或许是昨晚事发突然时间太紧?正在整理?相信很快会有第二份通报的。)
另外,有人问:“若受害者是外围女,就不是强奸?” 律师:【错误。强奸的定性,与身份无关。】
另一位律师说警方的办案程序是非常到位的,还商请了检察院提前介入,不太可能有什么黑幕。
他推测,警方得出【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强奸犯罪事实】的关键原因,恐怕在于小艺【洗澡】了,导致证据灭失。再加上,钱枫的聊天记录滴水不漏,不承认也不否认,还转钱5200元。这律师说,这案子要以【强奸罪】定性的可能性很小,或许可以以【强制猥亵罪】立案侦查。
强奸案的证据保存,确实对报案者的要求很高。报案者【要冷静,要第一时间报警,要具备法律意识,要忍住不洗澡,忍住不上厕所,最后及时找到律师陪同】。
科普一下,希望大家永远用不着的【遭遇性侵后,该怎么做】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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