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保山市纪委消息:日前,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人大工委原主任李健因违纪问题被立案审查。
经查,2013年1月25日至2014年1月18日,李健任永昌街道办事处村镇建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负责辖区村镇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由于监管不到位,永昌街道办事处出现提供虚假资料,通过违规行政处罚,骗取建房批准;出现新增违法建筑。在全区造成恶劣影响,李健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