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有钱的明星比比皆是,梅兰芳是其中的一个大腕。他有一个外号,叫做梅半城,就是说非常有钱,可以买下半个北京城。但是,有一个人比他还有钱,名气和他比一点也不逊色。遗憾的是,这个人晚年疯了!
现代人对梅兰芳的评价是这样的,中国京剧表演艺术大师。
在民国时期,人们对文化生活远远没有今天丰富,听京剧成为很多人最大的爱好。在那样的情况下,催生了一代京剧表演大师梅兰芳。现在,人们听京剧的爱好远远不如民国时期,如今要产生一个京剧大师,应该说是很难的。
梅兰芳比较勤奋,从青年时代起就认真钻研古典文 学、国画、民族音乐、民族舞蹈、民俗学、音韵学和服饰学等多方面的祖国传统文化,并把这些知识融合到他的艺术中去,从而创造了大量优秀剧目。因为这个,他的京剧形成了具有独 特风格、大家风范的艺术流派--梅派。
梅兰芳的宅第在无量大人胡同,书房名“缀玉轩”,非常豪华气派。在这个府邸里,梅兰芳接待过国外包括文艺界、政界、实业界、教育界等各界人士多达六七千人,与毛姆、罗素、泰戈尔等人都私交甚笃。
因为知名度高,民国社会名流纷纷观看梅兰芳的演出,所以梅兰芳的个人收入就多了起来。他有个外号叫做“梅半城”,啥意思呢?就是梅兰芳的钱可以买下半个北京城。就连他身边的琴师甚至龙套,也可买下一条胡同。
那么,梅兰芳有多少钱呢?没有一个准确数据,但是我们可以从一个细节进行比较,当时梅兰芳演出的一套行头就要价值7万大洋。
那么,7万大洋相当于今日多少人民币呢?根据资料显示,民国早期一块大洋相当于今日50多元人民币,折算下来,7万大洋相当于350万人民币。牛吧,梅兰芳的一套演出服就要350万!
抗战期间,别人捐钱,梅兰芳特别牛,捐赠了飞机!
今天的演义明星,几乎没人可以和梅兰芳相比。
梅兰芳可以说是民国期间比较有钱的,但是有一个人,比他还有钱,这个人就是周璇。
提到周璇,可能很多人不知道,但是说到她的作品,您肯定听说过。《天涯歌女》、《夜来香》这几首歌,肯定您听说过。她和赵丹主演的《马路天使》,可以说是中国电影的嫡祖,直至今日还奉为经典。
在民国时期,周璇的知名度非常高,政界和民间,都有着很大的声誉。根据资料显示, 周璇在近20年的演艺生涯中,拍摄了43部影片,演唱了200多首歌曲。
她在《孟姜女》、《李三娘》、《董小宛》等电影中的表现让不少观众为之动容,而她主演的《马路天使》、《忆江南》等电影更是享誉海内外。
梅兰芳的京剧是以场次收钱,而周璇则不同,拍出来的电影和歌曲可以无限次的获得利润,所以民国明星财富排行榜中,稳居第一位,拉出梅兰芳不止是几条街。
然而,周璇也是不幸的。
1936年的秋天,周璇和作曲家严华正式订婚。1938年7月10日,周璇和严华在北平春园饭店举行了婚礼。1941年,周璇与严华离婚。
离婚的理由很简单,周璇太能赚钱了,与严华的差距太大了,时刻让严华感觉到压力太大了。此外,周璇拍电影时太忙,几乎没有时间照顾家,又经常接触男人,严华怀疑周旋有了外遇。最后,和平分手。
财富和单纯,成为周璇追求爱情的绊脚石。与严华离婚后,周璇再也没有结过婚。周璇第二段公开的恋情是与绸布商人朱怀德的同居。起初,朱怀德对周璇倍加呵护,经营周璇的财产。
1949年春,周璇与朱怀德同居了,并将全部积蓄交给朱。然而,周璇遇到了负心汉,朱带着钱回到上海,却如黄鹤般杳无音讯。1950年,周璇带着朱怀德走后产下的孩子回到上海,谁知朱怀德已经与一名舞女混在一起,见了周璇怀里的孩子竟说:“这孩子,恐怕和你自己一样,是领来的吧?”言外之意,这个孩子是周璇和别的男人厮混的结果,不是他朱怀德的孩子。
这出人意外而又刻毒无比的否认,破灭了周璇对他的信任和幻想。彻骨的寒冷浸透了周璇,当她拍摄她一生的最后一部作品《和平鸽》时,“验血”两个字,像突然的闪电刺破她脆弱的神经,她假戏真做,绝望而痛苦地哭起来,在惨楚的哭声中不断哀诉:“是你的骨肉,就是你的骨肉!验血!验血!”
周璇疯了,从此,整整5年,周璇一直被困在另一个世界里。
病重期间,从事美工工作,也是老同事的唐棣一直在照顾着他。相处日久,两人有了感情,1957年,两人生下了一子,取名周伟。这一年,周璇37岁。同年的9月22日,周璇因脑炎在上海去世。
周璇有两个儿子,一个是和朱怀德生的,名字叫做周民,一个是和唐棣生的,取名叫做周伟。 周璇生前曾经与好友赵丹合拍过《马路天使》,所以和赵丹夫妇的关系非常好。周璇死后,周民和周伟由赵丹的夫人黄宗英养大。
然而,29年之后,因为遗产问题,周璇的儿子周伟,把养母黄宗英告上了法庭。
1986年11月8日,上海《新民晚报》首先刊登了一条引人注目的新闻《周伟要求黄宗英归还周璇遗产》。
这篇新闻写道:“金嗓子”周璇在北京工作的次子周伟,上月中旬向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要求黄宗英归还保管他母亲周璇的遗产。周伟认为,他母亲1957年病逝后,留下了一笔遗产。当时他们兄弟俩均年幼,由母亲的生前好友、著名电影演员黄宗英保管,但是至今没有归还。担任一审任务的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受理此案后,正着手进行司法调查,诉状副本已送黄宗英。
针对弟弟的起诉,哥哥周民也曾发表声明:“这次周伟突然向法院起诉,我事先并不知道,只是报上发了消息才知道的。所以我认为有必要表明一下自己的态度,第一,我对这笔遗产不感兴趣。第二,就我个人而言,我不会向黄宗英去要钱,更不会同她打官司。如果我母亲确有这笔遗产,黄宗英完全有资格全权处理。第三,基于周伟已向法院起诉,如果法院判给我遗产,我将全部上交国家。
1990年8月30日,上海市法院下达了判决。黄宗英返还周伟钱款人民币四万五千七百三十九元八角五分,赔偿周伟利息损失款人民币二万六千六百八十六元四角五分,两项共计人民币七万二千四百二十六元三角,在判决后三十天内给付。
(每日汉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