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上午,歌手陈红前往北京三中院,与前夫李军的股权纠纷案二审开庭。9点50左右庭审结束,新浪娱乐独家采访到走出法院的陈红,她表示由于提供了大量真实有效证据,北京三中院就此前李军方面诉“陈红伪造签名变更股权”判决无效,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将进一步由法院审理裁决。
2016年9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定上述股权变更非李军、李福珍的真实意思表示。2017年7月,陈红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12月27日,9点50左右庭审结束,新浪娱乐独家采访到从法院走出来的陈红,此时她比进去时轻松不少。她向新浪娱乐进行了案件进展说明,今日北京三中院裁定驳回了一审判决结果,也就是此前李军方面诉“陈红伪造签名变更股权”判决无效。
陈红表示,在两人原先的协定里,在属于共同财产的部分(包含公司经营及股权),两人离婚协议中是各占50%(李军持股49%,其母1%;陈红和两人的孩子持股50%) 另外,李军当时在香港涉案的关系,所以亲自签字同意将公司经营权给陈红。也就是说,本来李军作为婚姻过失方,如果当时陈红起诉离婚的话,他在共同财产分割中将不占优势,所以跟陈红协议离婚。
因此这之后,在陈红看来,李军的行为(上诉法庭)属于反悔,以及长期对她进行连续诽谤。陈红表示日前儿子有发信质问远在国外的李军,为何要诽谤母亲,李军致电对他说,微博上的内容并非自己所写,而是其律师团队代劳的。
今日北京三中院就此前李军方面诉“陈红伪造签名变更股权”判决无效,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将进一步由法院审理裁决。
陈红同时向新浪娱乐表示,不希望自己跟李军的案子给社会带来不好的影响,作为文艺人士,自己长期以来不发声,一是不想借用媒体和舆论打嘴仗,而是希望保护儿子。但李军及其团队这段时间连续对自己进行各种诽谤(包括指其侵吞财产、伪造签名转移股份等),这次法院给了公正的裁定,而针对李军方面的诽谤,她也将尽快采取法律手段,查明事实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