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大陆明星鹿晗赴台打黑工,被逮个正着! 内地男星 2016-05-04 07:12:23 91 创作不易,用心坚持,欢迎请BaGua喝几杯爱心咖啡!打赏并支持本文 打赏并删除本文 ☀ 法治南充:第一百六十四期☀ 策划推广:南充至美文化(18581707778)☀ 为您提供最权威的司法资讯和最贴心的法律服务☀ 最权威!最贴心!最南充!国民偶像鹿晗摊上大事啦!日前,大陆明星鹿晗赴台湾拍摄综艺节目《我去上学啦》遭举报。举报人称鹿晗持自由观光签注赴台,只能旅游,不能打工,而拍摄节目属于非法打工。一旦查实鹿晗将被撤销入台许可证,并5年内不得入境台湾。据台湾《东森新闻》报道, 鹿晗5月2日现身台湾华冈艺校录制节目《我去上学啦》体验高中生活。不过,因鹿晗此次访台被曝持“自由行”观光签证来台,而非专业人士工作证,恐违反《就业服务法》。 据台湾东森新闻网2日报道,鹿晗当天现身位于阳明山上的华冈艺校。有台湾记者在剧组拍摄的现场询问工作人员,对方先是表示“这个事情我无法做主,帮你询问一下”,接着因艺人鹿晗、Ella下课走出校门,现场一阵混乱,工作人员随后便消失了,没有给出“鹿晗非法来台打工”的相关回应。 3日凌晨,针对鹿晗被曝持观光签证赴台录制《我去上学啦》系违法行为。《我去上学啦》节目组发表致歉声明:“因本节目首次来台湾取景拍摄,经验不足,未能及时妥当的办理好此次来台录制的相关手续,在此节目组郑重道歉!节目组会承担相应的承认。目前,正积极沟通相关部门处理解决相关事宜,一定会秉承着保护艺人,安全录制的原则推进工作,有最新进展也会及时反馈。” 3日8点50分,《我去上学啦》节目组发微博表示节目暂停拍摄。节目组表示:“因为拍摄相关手续问题,《我去上学啦》节目组决定暂停拍摄。” 台湾规定,非台湾公民不得在未经事先取得许可之下,在台湾进行表演、拍摄节目之类的工作行为。联合新闻网2日称,“移民署”一旦认定鹿晗拿观光签注而有工作事实,将撤销其入台许可证,并强制出境或限令10日内出境,日后会将他列管,5年内不得入境台湾。 据悉,此前也有数例明星持自由行签证赴台,却被判定违法工作的案例,例如:巫启贤在1996年到台南pub演唱,因无工作证违反《就业服务法》遭警逮捕,判处禁入台5年,李心洁也因1999年触法,遭限制入境1年后再入台发片。 法治南充整理自网络,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 创作不易,用心坚持,欢迎请BaGua喝几杯爱心咖啡!打赏并支持本文 打赏并删除本文 感谢您的支持鼓励,我会继续努力的!文章地址:用户邮箱:打赏金额:USDT 请输入数字点击”去打赏“,即可进行打赏支持本文章哦 鹿晗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