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今日女报》及记者李诗韵该新闻报道违反国家多部...

三、《今日女报》及记者李诗韵该新闻报道违反国家多部...

小溪里的石头 港台女星 2016-02-17 22:06:59 242

《关于湖南省《今日女报》及记者李诗韵的新闻报道 严重失实 干扰诉讼 违法违规的投诉书》


三、《今日女报》及记者李诗韵该新闻报道违反国家多部相关法规和行政规章


         拍摄于2016年2月15日


一、《今日女报》及记者李诗韵严重违反《关于严防虚假新闻报道的若干规定》

我国新闻出版总署指出,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受网络虚假信息的影响,传统媒体虚假新闻、不实报道呈上升趋势,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政府形象,扰乱了新闻秩序,降低了媒体公信力,社会反映强烈。为切实维护新闻传播公信力,从源头上防止新闻造假,新闻出版总署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定了《关于严防虚假新闻报道的若干规定》。

《今日女报》及记者李诗韵该新闻报道严重违反《关于严防虚假新闻报道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以下条款规定。

1、严重违反《规定》第一条,“新闻记者开展新闻采访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禁编发虚假新闻和失实报道。第(二)款、“新闻记者从事新闻采访报道必须坚持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深入新闻现场调查研究,充分了解事实真相,全面听取新闻当事人各方意见,客观反映事件各相关方的事实与陈述,避免只采用新闻当事人中某一方的陈述或者单一的事实证据”。

 《今日女报》记者李诗韵没有解事实真相,没有全面听取新闻当事人各方意见,没有采访及听取该新闻主要当事人尧尧父母的意见,没有客观反映事件各相关方的事实与陈述,而是只采用湖南省儿童医院一方的陈述及单一的事实证据。

2、严重违反《规定》第一条第(三)款,“新闻记者编发新闻报道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不得发布虚假新闻,严禁依据道听途说编写新闻或者虚构新闻细节,不得凭借主观猜测改变或者杜撰新闻事实,不得故意歪曲事实真相,不得对新闻图片或者新闻视频的内容进行影响其真实性的修改”。

《今日女报》记者李诗韵仅凭刘美华道听途说就认定“尧尧在医院的这几年里,唐运章夫妇又另外生育了两个健康的孩子”。发布虚假新闻,故意歪曲事实真相。



        拍摄于2016年2月15日


3、严重违反《规定》第一条第(五)款、“新闻记者开展批评性报道至少要有两个以上不同的新闻来源,并在认真核实后保存各方相关证据,确保新闻报道真实、客观、准确,新闻分析及评论文章要在事实准确的基础上做到公正评判、正确引导”。

《今日女报》记者李诗韵该批评性报道仅凭湖南省儿童医院一方的新闻来源,从而导至不能确保新闻报道的真实、客观、准确,在该新闻分析及评论中主观定性是父母“遗弃”婴儿,做出错误的评判、错误的引导”。

4、严重违反《规定》第二条,“第二条新闻机构要建立健全内部防范虚假新闻的管理制度”。第(四)款、“新闻机构必须完善新闻转载的审核管理制度。转载、转播新闻报道必须事先核实,确保新闻事实来源可靠、准确无误后方可转载、转播,并注明准确的首发媒体。不得转载、转播未经核实的新闻报道,严禁在转载转播中断章取义,歪曲原新闻报道事实,擅自改变原新闻报道内容”。

前沿时报记者刘露在《被索要54.7万元还不够 如今又被“今日女报”抹黑》报道中,采访尧尧父亲“唐运章称:自己没有接到过今日女报的记者采访,就连什么时出的新闻都不知情,还是他朋友宁先生发来链接告知。他还说:‘但爸爸却说:你还是留在医院吧!’这句话是完全不属实的,明摆是中伤”。“1月15日晚上(前沿时报)记者联系今日女报记者李诗韵,回应是:有联系过但没接通,这样写是有根据的,都是从其它报道中复制来的。到时把那些报道过的材料发给你,就挂断通话,之后就没音讯了”。然而,

在今日女报记者李诗韵的报道中并没有注明是哪些是引用报道过的材料,而是断章取义,歪曲事实,擅自改变原新闻报道内容。

   5、依据《规定》第三条,“新闻机构要建立健全虚假失实报道的纠错和更正制度,完善虚假失实报道的责任追究制度”。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新闻机构应当正确对待虚假失实报道问题,认真听取新闻当事人对新闻报道内容的上述意见,受理投诉人对该新闻报道内容的投诉,实事求是核查新闻采编环节和采访证据,及时公布核查结果,妥善处理该新闻报道所引起的纠纷和不良影响。新闻机构应当在本媒体上及时发表更正,消除影响;致使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赔偿损失。
  对新闻记者李诗韵采访不深入,导致报道失实的,新闻机构要通过本媒体公开道歉,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新闻记者未实地采访,仅凭道听途说编写虚假报道的,新闻机构要公开道歉,新闻机构的主管单位要追究新闻机构主要负责人以及记者、责任编辑、分管领导等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拍摄于2016年2月15日


6依据《规定》第四条,“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加强行政监督,严肃查处损害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虚假失实报道”。第(一)款、 第(二)款、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新闻机构及其新闻记者违反本规定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视其情节轻重,应通报批评;

责令限期更正;责令公开检讨;

依据《出版管理条例》、《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对新闻机构及其新闻记者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其新闻记者证,并列入不良从业行为记录,5年内不得从事新闻采编工作。

如果发表失实报道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拒绝对已确认的虚假新闻报道发表道歉、更正的;应当依据《出版管理条例》、《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给予处罚。

 

、《今日女报》及记者李诗韵严重违反《出版管理条例》

1、严重违反《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八)款,“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今日女报》记者李诗韵已涉嫌诽谤尧尧父母遗弃婴儿,侵害了尧尧父母的合法权益。

2、严重违反《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出版物的内容不真实或者不公正,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其出版单位应当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依法承担其他民事责任。报纸、期刊发表的作品内容不真实或者不公正,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当事人有权要求有关出版单位更正或者答辩,有关出版单位应当在其近期出版的报纸、期刊上予以发表;拒绝发表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今日女报》应当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依法承担相关民事责任。尧尧父母有权要求《今日女报》更正与答辩,《今日女报》应当在其近期出版的报纸、期刊及风网上予以发表;拒绝发表的,尧尧父母将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今日女报》及记者李诗韵严重违反《报纸出版管理规定》

1、严重违反《报纸出版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报纸开展新闻报道必须坚持真实、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得刊载虚假、失实报道。报纸刊载虚假、失实报道,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其出版单位应当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依法承担相应民事责任。报纸刊载虚假、失实报道,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当事人有权要求更正或者答辩,报纸应当予以发表;拒绝发表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报纸因刊载虚假、失实报道而发表的更正或者答辩应自虚假、失实报道发现或者当事人要求之日起,在其最近出版的一期报纸的相同版位上发表”。

《今日女报》应当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依法承担相关民事责任。尧尧父母有权要求《今日女报》更正与答辩,《今日女报》应当在其近期出版的报纸、期刊及风网上予以发表;拒绝发表的,尧尧父母将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今日女报》发表的更正或者答辩应自虚假、失实报道发现或者当事人要求之日起,在其最近出版的一期报纸的相同版位上发表。

2、依据《报纸出版管理规定》第五十八条,“报纸出版单位违反本规定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视其情节轻重,可采取下列行政措施:(一)下达警示通知书;(二)通报批评;(三)责令公开检讨;(四)责令改正;本条所列行政措施可以并用”。



四、《今日女报》记者李诗韵严重违反《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

     1、严重违反《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新闻记者使用新闻记者证从事新闻采访活动,应遵守法律规定和新闻职业道德,确保新闻报道真实、全面、客观、公正,不得编发虚假报道,不得刊播虚假新闻,不得徇私隐匿应报道的新闻事实”。

《今日女报》记者李诗韵违反国家多部有关法规和行政规章;违反新闻职业道德,编发不真实、不全面、不客观、不公正的虚假报道,侵害了尧尧及其父母的合法权益。

2、严重违反《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被采访人以及社会公众有权对新闻记者的新闻采访活动予以监督,可以通过“全国新闻记者证管理及核验网络系统”等途径核验新闻记者证、核实记者身份,并对新闻记者的违法行为予以举报”。 尧尧父母将通过“全国新闻记者证管理及核验网络系统”等途径对《今日女报》记者李诗韵的违法行为予以举报。
   3、依据《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应对《今日女报》记者李诗韵通报批评;责令公开检讨;责令改正等处罚。


 

五、《今日女报》记者李诗韵严重违反《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

1、严重违反《《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第三条,“ 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要把真实作为新闻的生命,坚持深入调查研究,报道做到真实、准确、全面、客观。(1).要通过合法途径和方式获取新闻素材,认真核实新闻信息来源,确保新闻要素及情节准确;(2).报道新闻不夸大不缩小不歪曲事实,不摆布采访报道对象,禁止虚构或制造新闻;(3).摘转其他媒体的报道要把好事实关;(4).刊播了失实报道要勇于承担责任,及时更正致歉,消除不良影响”。

《今日女报》记者李诗韵没有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没有认真核实新闻信息来源,确保新闻要素及情节准确;歪曲事实,虚构新闻;应当要勇于承担责任,及时更正致歉,消除不良影响。

2、依据《《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第六条,“维护司法尊严,依法做好案件报道,不干预依法进行的司法审判活动,在法庭判决前不做定性、定罪的报道和评论”。

《今日女报》记者李诗韵没有维护采访报道对象的合法权益,在法庭未对本案判决之前,就定性本案是父母遗弃婴儿行为的报道和评论,严重干预了正在依法进行的司法审判活动。

因此,《今日女报》及记者李诗韵该新闻报道违反国家多部相关法规和行政规章

 



取消

感谢您的支持鼓励,我会继续努力的!

文章地址:

用户邮箱:

打赏金额:USDT

点击”去打赏“,即可进行打赏支持本文章哦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