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电影频道特别推出40集大型专题片《影响——改革开放40年的中国电影》,每集20分钟,从11月19日起每晚22点在CCTV-6播出,并在融媒体平台同步推出。
1982年12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经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公布施行。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宪法的第三次全面修改,继承和发展了1954年宪法的基本原则,也是对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拨乱反正和民主建设成果的确认和巩固。
1982年宪法是中国法制建设的一个里程碑。它在法律上结束了文化大革命,恢复了1954年宪法关于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规定,并宣布了一个法制时代的开始。
而早在1982年宪法施行前两年上映的电影《法庭内外》,已经充分展现出人们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期盼和呼唤。
今天8位电影人做客《影响——改革开放40年的中国电影》,讲述法治建设过程中那些令人难忘的时刻。(以下为嘉宾口述)
陆小雅 编剧、导演 代表作品:《法庭内外》
在经历了一个很动荡的年代之后,所有的人都怀着希望,期望一个新时代的到来。当然,这个时候所有人也都在反思过去,我们到底为什么会走那样一段弯路?
所以当《法庭内外》这个剧本我拿到手里的时候就觉得,这个题材是我心中想要的,弥补社会曾经缺少法治的这样一个严重缺憾。
我想在这个缺口上塑造一个人物,这个人物就是尚勤。这样一个法官,她所遇到的问题,她在执行判决时所遇到的情与法的交织和困惑矛盾,是我所感兴趣的。
因为中国是个讲人情的社会,我们的文化就是要讲这些人情面子等等,而尚勤的矛盾就是犯罪的是她的老上级,是有恩于她的一个老上级的儿子,就是陈佩斯扮演的这个角色。他犯罪了,而且犯的罪应该说是不能够饶恕的,以至于这些女孩子受到了极大的伤害,那么她到底判不判?
我在电影中曾经用过一个无字的女声合唱,来写她的心情和矛盾。她走出来,下楼梯时观众还能感觉她内心非常的矛盾,但是她已经做好了准备。
其实,当时电影拍摄中还是遇到过重重困难。因为你要写这样一个干部他的儿子犯罪了,有些上级个别领导就不是很理解,可能就有人把我们的事情就告到上边了,就是说他们居然要拍这样的电影。
当时我们要出外景,我们那个车皮都已经装好了,都已经定了出发的日期,这个时候有关部门就突然让我们停下来,之后就要检查剧本、审查剧本,提出了很多问题。
当然我们也阐释了我们为什么要拍,我记得我当时讲了为什么这部电影会是一个正能量的电影,也解释了我们的拍摄初衷,后来经过反复讨论,做了一些个别调整,又能够顺利的拍摄了。
拍摄完成后拿到了北京,得到北京的领导、群众、艺术家等等的充分肯定,也感觉到我们真的是要关心现实,关心人民群众的心理。因为我们自己心里想的和老百姓想的是一样的,这种贯通、这种默契才促使这样的电影能够在当时诞生。
上映后,《法庭内外》应该说在当时引起了观众极大的热烈的欢迎,即使在当时没有什么宣传。前些日子我一个朋友路过高等法院,还看到门外有一个小的通知板,上面写着今天晚上上映《法庭内外》。他告诉我了,我当时还挺高兴的。
其实要从法律的专业讲,这部电影有很多内容都不符合今天的程序,但是这不重要,是吧?就像每个国家和每个国家的法律不一样,但是它所表达的故事,它内核是今天的人们仍旧接受,仍旧喜欢。
作为创作者来说,今天再看我们国家还在建设法治,让它更加完备,真的十分欣慰。当时拍这部电影,我们寄托了一种热情,一种反思,一种期望。时至今日,我也觉得确实在法律面前应该人人平等,这也是老百姓们所期望的。
王兴东 编剧、导演 代表作品:《法官妈妈》
我是改革开放的见证者、改革开放的实践者,也是改革开放的受益者。
改革开放以后,我们党纠正了历史上的错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时加强了法治建设,两手都要硬。改革开放拉动了经济的火车头向前走,而法治建设就像铺下了双轨一样,延着法律的轨道向前推进,出台了一大批的法律。
伴随着新世纪的来临,法治精神也开始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每一个角落,法治建设中出现了很大改革:首先有法袍、法锤,接着双方控辩制度,法庭诉讼制度等发生改革,后来少年法庭也出现了。
更重要的是,人大还专门颁布了《未成年犯罪预防法》、《保护未成年和妇女儿童法》等,这些都是涉及少年儿童的一些法律条文。所以说有了少年法庭以后,他们贯穿六字方针,叫“教育、感化、挽救”。
2002年上映、我编剧的电影《法官妈妈》,就展现了对于观众比较陌生的少年法庭。在拍《法官妈妈》前,我深入少年犯管教所,发现当时一个管教所房间里坐了八个孩子:上下铺,各四张床,小板凳一坐,脑袋剃光光的。
你想啊,每个孩子生下来的时候都是妈妈的小天使,到现在犯罪都进到这里来,剃的小光头,坐的老老实实的。
跟他们一交流,他们就说出自己当时犯罪的一些心态。有很多孩子到了少管所才开始补法治课,开始大量地看一些法治书,了解包括《未成年犯罪法》的内容,他们都在很认真地学习。
后来混熟了,了解了几个少年犯的心理,我就想把这30多个少年犯浓缩在一个孩子身上,就是后来找陈思成演的“张帅”这个角色身上。
我们这个《法官妈妈》片子拍成以后,到少管所去给少年儿童看,他们都动情地落泪,然后集体拥向法官妈妈。不少孩子说自己还有一年、两年就出来了,出来以后也希望能像张帅这样,有人给予温暖,有人给予支持。
很高兴《法官妈妈》这部电影向观众宣传了正面的法官形象,普及了法律常识,强调了中国未成年教育的重要性,并对社会的法治建设向前推动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我始终认为,法律是我们要法官尊重的法条,而法官是活着的法律。
陈思诚 导演、演员 代表作品:《唐人街探案》
其实演《法官妈妈》这个电影非常巧合。
我当时和穆德远导演见了一面以后,我说我们班正好有一个期末汇报《马》。本来是一台三个小时的话剧,我把《马》改编成了一个四十分钟的独幕剧,演一个刺瞎了几匹马眼睛的少年犯。
我请他们看我演的话剧,他们看完以后觉得我很合适,我就参演了《法官妈妈》这部电影。
张帅这个角色一开始在法官妈妈家里,其实是想报复这个法官的,是这样一种心态,想以一个潜伏者的心态去搜集法官所谓行贿受贿的证据,然后告发她,报复她。
但两人彼此之间通过交流和法官本身的魅力及博爱精神,慢慢地感化了这个少年犯。
其实这个片子刚开始叙述结构出来,观众并不知道这个少年犯就要改过。
而且它是第一次以一个少年犯本体作为主人公进行描写的电影,我觉得是非常敢为天下先的,在当时的意识形态层面是一部非常解放的电影。
张艺谋 导演 代表作品:《秋菊打官司》
我拍《秋菊打官司》前,其实看中的是刘震云的《一地鸡毛》。
开拍前跟主创开会讨论剧本的时候,我突然自己找不着感觉,就说要不然就放一放,你们赶紧到报亭去买杂志。
然后这些主创,摄影、美术、录音,大家都去报亭,一人跑一摞回来,就小说选刊等等,小说月报这一类。我在杂志上看到陈源斌的小说,叫《万家诉讼》。
当时就说可以,印象很深,就排队在重庆街头给陈源斌打电话,打听到他的小说没有卖别人,就说赶紧给我们留着,就这样开始改编了。
有趣的是,刘恒当时有句话让我印象很深。当年我让刘恒给写剧本嘛,刘恒写的过程中实在按捺不住,就跟我直说了。
他说艺谋我这话可能说出来很刺耳啊,但你必须听我的。我现在写剧本,平常我都是心目中想一个演员,想一个人物写,但我现在写这个《秋菊打官司》,只要心中想到是巩俐,就写不下去。我觉着这回你要犯一个致命的错误了,你根本不应该让巩俐来演,她演不了。
但我对于巩俐的塑造能力,有一种信任感,尽管刘恒的话是有道理的,但是我那时候我就想着她能演出来。现在想起来,当年做的判断其实就更切近演艺,一个演员素质的判断。第一点就是这个电影是要用陕西话来演,巩俐那时候学陕西话学得很像,可以乱真。第二个就是她那时经常逗大家乐,学那个孕妇也学得很像。
后来,果然是出乎所有人意料吧,就是巩俐变身成功,塑造了一个跟自己反差很大的一个人物。
不少人觉得《秋菊打官司》是一部法治普及的电影,不仅肯定了中国电影人对于法治建设的推动,也让世界看到了中国的进步。其实这个电影主题当时是撞上的,直到今天我觉得这个电影暴露的东西还是中国人深层的东西,就是所谓人情世故和法。
就中国人那种人情,中国社会独特的那种人际关系和法之间,始终有很深的矛盾,所以很多时候平衡这个就很有意思。
董丹军 演员 代表作品:《被告山杠爷》
我演《被告山杠爷》时,是1994年。
当时虽然已经改革开放十多年了,但是戏里的堆堆坪是偏远山区农村,法制建设就还是很落后,电影也反映了非常真实的状态。
我们拍摄的那个农村的雅安地区,很多事情电影里表现的很多情节,在他们村子里还真就发生过。我们还找到了一个当时不做支委书记的老书记、老队长,他也是因为很多工作上没有处理好犯了错误被辞职了,犯的错误也就是类似山杠爷犯的错误。
当时从国家的法治建设方面来说,就是要普法,对于农民、对社会的百姓要进行法制教育,这是一种国家的发展需要。
但是作为影片里反映的这个堆堆坪,就是没有现代式的文明和法制宣传的教育,连上学的人都很少。就像山杠爷就没有文化、没有上过学,这么一个从封建宗法制观念下成长起来的农民,最后因为在农村里就是年龄比较大地位比较高,沿用“一蛮三分理”的观念,对待刁民泼妇就要整治歪风邪气,就要像对懒驴犟牛的法子来对待他们,不行就打就关就压。
他的思想观念他是自然就那么带过来的,而对于他的这些行为其实是不触犯法律的,他只是没有更多的考虑。
山杠爷他没有上过学嘛,没有受过很正规的教育,也没有一些很明细的清楚的法治观念,所以影片中他跟他孙子在讨论这个问题时,就混淆了概念。因为他不清楚,这个形象也确实代表了当时一些人一些陈旧糊涂的观念。
而且他不相信自己违法了,因为他有三句话,就是我所做的一切我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对得起堆堆坪,对得起党,就是他觉得他是正义的,他没有认识到他自己的错误。
最后确实是经过法院的调查研究,他犯法了,那他必须得接受这个事实。而当他知道了这个事实的情况以后,问了一句:我进了大牢,党籍还有没有了?
就是这个山杠爷对党的忠诚就是,他把自己的党籍作为自己的政治生命,作为一个最关键的问题去问了。最后他接受了事实,自己必须要做大牢了,确实犯法了,那么他就召开了支委会,就把自己的后事安排一下。
在山杠爷的意识里面,他也觉得自己前面的路是走错了,将来接班的人不能走他的老路了。所以他的自我觉醒还是有的,是有认识有反省的。
这一笔是当时很精彩的部分,很多观众看到这儿也就是流下眼泪的。最后很多人评论说,这个热泪有一些委屈,也有一些无奈,有一些自责,还有一些伤感,就是很难说清楚。与此同时,这个热泪还作为情感的一种升华,提升了观众对于全篇这个人物的认识。
刘杰 导演 代表作品:《马背上的法庭》
我其实几乎所有的电影,都是因为一个触动,然后产生了一个学习,其实是一个非常漫长的一个社会调研。所以电影创作真的不像是一个电影,往往像是一个社会学意义上的一个研究。
《马背上的法庭》也是。
当时我看了《南方周末》一篇报道,看到那报道时候就觉得好有画面性,然后觉得这个题材真的是很有吸引力,也很有意义,之后就开始了采访和社会调研。
《马背上的法庭》的研究和调研持续了差不多一年半的时间,后来碰到一些搞司法的朋友,他们都会跟我讲,说《马背》是一个最多出现在国内硕士跟博士论文中的电影。
网上还有个说法,说《马背》是一个试金石,就说你是不是适合学习法律,就是说你看这电影有没有感。其实后来我拍的《宝贝儿》跟《马背》是有相通的地方的,都是一个特殊的群体,或者是一个特殊的情与法,情与理的关系。
在中国的法治进程中,我觉得《马背》这是一个阶段性的东西,当然它也有一定的争议,这就是田间地头的马锡五式拍法。
在2000年初的时候,最高人民法院曾经倡导要去除这种工作方式,那时候要强调法的那种脱离人性,法的尊严性。但是我觉得,其实所有的法律完善和发展的进程,它离不开,真的是离不开民情。
佟瑞欣 演员 代表作品:《邹碧华》
我出演的《邹碧华》这部电影,塑造了邹碧华这样一个为司法事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敢于担当的好法官形象。
他是改革开放的先行者,也对法院的改革做了巨大的努力。
张良 导演 代表作品:《少年犯》
拍了《梅花巾》作为导演“敲门砖”后,我在想第二部拍什么。那时候我夫人王静珠说拍少年犯,把我吓了一跳,我说为什么?
她说在你拍戏的过程当中,我已经到北京去了,公安部把我领到了少年犯管教所。我第一次看到1000多名犯罪少年,十四五岁剃了平头,黑压压站了一个广场。哎呦我心疼、震撼到不行啊,受不了了,从来没听说中国还有少年犯,还有少年监狱。
听完我就说,别的题材不搞了,我要搞这个题材。
我启用了少年犯来演《少年犯》,实景拍摄,光这几个看点就把全国震了。全国观众第一次看服刑少年演少年犯,第一次看监狱什么样,过去谁敢看啊,看不见。
电影《少年犯》由上海市少年犯管教所在押的少年犯主演
不仅如此,当时我们写歌词,找不到专业作曲,我就动员这些孩子,说你们想不想立功?想,想立功就自己写。他们写完,我一听太好了,这就是我要的味。
我们现在讲都是三像:像父母、像老师、像医生一样挽救他们,他们也是祖国的花朵,只是受了病虫害的侵袭,那么立功了为什么不奖?
拍好了奖,最大的当场释放,第二减刑,比如说十年的减去你七年八年,剩两年,接着都是这种奖励。我就给孩子们许愿,好好干,好好演,演完了司法部奖励,拍完了还有上海首映式。
后来首映礼上,他们都讲话,讲话完了以后,当场释放。爹妈在底下哭,哇哇的,那场面简直一辈子没见过,完全就把全国震了。
范志博 演员 代表作品:《真水无香》
在改革开放这么多年当中,每一个部门或者是每一个环节都需要进步,我们每一个人主动或者被动地都在被改革着,法律也是这样。
之所以有些人不信任法律,不熟悉法律条文,我觉得就是当年的法律传统的薄弱和大家对法律信仰的薄弱。我觉得这个也不能怪老百姓,这个是历史的遗留问题。
但是我觉得伴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大家就会慢慢知道要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假设我要对簿公堂的时候,你要有证据。法律是讲究证据的,你光空口无凭的跟法官说我怎样,我受到多大的委屈多大的伤害,那证据呢?所以我觉得这一点是对我有特别大的帮助。
法律是跟每个人息息相关的。不要觉得你自己碰不到这样的事情,即使你不关注它,有时候总会间接或者直接地产生关注或被关注,总有某种情况的联系。
《影响》第17集
改革开放四十年的中国电影:变革中的农村
大型专题片《影响——改革开放40年的中国电影》由电影频道出品,《中国电影报道》承制,梦之蓝倾情呈现。
作者、编辑:娜塔莉·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