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敬明,一个大写的不要脸;从他开始,抄袭犯横行于世

郭敬明,一个大写的不要脸;从他开始,抄袭犯横行于世

志愿之心 内地男星 2016-06-17 13:56:00 109





我早就知道郭敬明不要脸,他的逻辑无非就是偷换概念。别人说他抄袭,他说我自己也能写东西——但是从今以后写一百本原创作品,你从前也是劣迹斑斑的抄袭。你以为这是什么游戏?自己写个文章就能获得一个抄袭不被追究的豁免名额?


但是,比郭敬明不要脸更可怕的是媒体的态度。郭敬明这样狂妄的发言,媒体给出来的标题是【霸气回应】。

作恶还引以为傲,在这个时代叫做【霸气】吗?


我知道郭敬明勤奋、头脑灵光、懂得粉丝经济……但是这都不是剽窃别人劳动成果的理由对吗?

在郭敬明众多的抄袭史里,只有庄羽是打官司成功的,其他抄袭案例都没有被追究——即便是官司打赢了的庄羽,至今没有获得一个道歉。


据说现在的年轻人什么都不知道,而公众的忘性又比较大。那么我还是旧事重提,展示一下郭敬明抄袭全史。


————


从2002年到2005年,郭敬明的主要作品都有抄袭嫌疑。


2002年郭敬明在《萌芽》上发表作品《幻城》,被指抄袭Clamp漫画作品《圣传》(1989年第一次刊载)

(《幻城》)


(漫画《圣传》)


网络上有全面的《幻城》抄袭《圣传》比较,主干情节14点雷同,人物和种族设置4点雷同,台词雷同,结局雷同。


Clamp是日本漫画家团体,1989年就出道,当年选中《幻城》并刊登的《萌芽》编辑们似乎没看过,后来很多郭敬明读者更不了解。而《圣传》一共十卷,只有忠实粉丝看完拿出来比较了,一般人更没有耐心详细判断。


《幻城》除了情节和日漫雷同,小说中的插图也和经典日漫画面类似:

比如下面这张,《浪客剑心》VS《幻城》

网上列出的《幻城》插图造型和日漫雷同的有十几张左右。


2003年轰动中学生族群的作品《梦里花落知多少》(是的我们学校当时也被轰动了),抄袭庄羽《圈里圈外》。法院已判决庄羽胜诉,故事主干情节、人物设置几乎照搬,从四川去上海的郭敬明奇迹般地在《梦》作中写出一口京片子,后来被证明是抄袭。


但我要说的是,当年郭敬明抄得不亦乐乎,《梦》作还抄了王朔的经典对白。


引用早年间论坛里流传的一句问话:“《顽主》也是你能抄的吗?”


《顽主》里于观那个经典的逻辑:“咱们谁管谁叫爸爸?你要叫我爸爸我也给你把尿。”到了郭敬明那里变成了女主角和妈妈拌嘴,把“把尿”替换成了“喂奶”。其他什么“党和人民把我培养这么大”这种对白也被改造过。《梦》作里有几处出现了非常娴熟的“大院语汇”,都和《顽主》里的对话有雷同。



有趣的是,2007年王朔出面骂郭敬明了

我只知道出过一个小偷叫郭敬明。他的行为算什么?对我们来说算入室盗窃。我就不知道法院判他道歉,他为什么不道歉?按说你不道歉,法院可以强制拘你。说实在的,我根本不知道有80后,只知道出过一个小偷,像这种人不能再出书了,除非道歉,道歉就是好孩子,如果不道歉,那我以后也剽窃别人。盗版都能枪毙,他比盗版更可恶,署名权都侵犯了。是不是应该提议盗窃智慧财产(的行为)应该列入盗窃财产(罪),列入刑罪,否则完全把游戏规则破坏了。”


但我觉得王朔可能始终不知道郭敬明也剽窃了自己的对白……因为看王朔的和看郭敬明的实在是很难重合的两类人,发现这件事的人也很少。


然而,郭敬明当时对王朔批评的表态是:“从来没看过王朔”。

对于王朔的“挑衅”言论,当新民网致电郭敬明时,他自始至终都显得很平静。“我从来不看新闻,我也不关心别人的评论,别人怎么说是他们的事儿。”

“他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吧,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郭敬明表示,自己对王朔并不熟悉,从来没看过他的书。


2005年,郭敬明小说《1995——2005夏至未至》疑似抄袭日本漫画《NANA》(作者矢泽爱)

(《NANA》)


《夏至未至》里双女主角的设置,两个主角同屋等情节都和《NANA》雷同。郭敬明女主角“遇见”和《NANA》中的娜娜,人设雷同多达30余处。


————

那么问题是,有这样抄袭历史的郭敬明,在诉讼面前扬起自己的头颅说,绝不道歉,而他被社会奉为“成功人士”。


我想维权成本太高是个重要原因。


琼瑶告于正抄袭胜诉后,庄羽也发了一篇长微博,讲自己的维权心路。


她的案子前后一共打了三年,前后找了三个律师。第一个律师面对她委屈的嚎啕大哭,只是劝她放弃,因为“太多人陷到这种事儿里头把写作都荒废了,你还这么年轻前途无量,没必要为这种事耗费太多精力”。


庄羽说不行,必须得告,律师让她换人。第二个律师因为庄羽有《瞭望东方周刊》工作的身份,想在媒体上发专访,庄羽说做不了主,律师态度又变了。


律师都不愿意接知识产权的案子,因为极难打赢,原作者觉得自己被抄袭剽窃了要自己举证,像《梦里花落知多少》这样把原作打散了抄袭的就很难举证。知识产权保护总体是不合理的。


幸运的是有人帮庄羽想到了用列表对比举证这个方法,另外庄羽又幸运地有热心读者帮忙整理抄袭证据(证据长达几百页,如果不是有热心读者,又是一笔昂贵的人工举证成本)填补了一部分,最后官司胜诉了。市面上仍然说原作者是“炒作”,想出名。庄羽后来从事出版相关工作,接触郭敬明的合作伙伴,被直接撂了电话。


发掘郭敬明的长江文艺出版社副社长黎波后来接受《Vista看天下》采访说,是郭请的律师不给力:“我在华艺到现在打过五次著作权的案子,没有一次败的,我明明知道是剽窃的都打胜了。知识产权的官司特别是侵权的,很难打赢,你告剽窃,除非他直接抄你的,你根本就没有办法。


也就是说,如果郭敬明早点遇到黎波,庄羽连个抄袭官司都打不赢。


有了黎波,郭敬明的媒体关系渐渐好起来,关于《最小说》的抄袭争议都被压了下去。


2007年,王蒙介绍郭敬明加入作协,呵呵哒。


郭敬明亲身示范了什么叫劣币驱逐良币。他抄袭,他不道歉,他昂首挺胸地自卖自夸,自我欣赏。


这些年郭敬明坐拥豪宅,掌握娱乐圈话语权,用谁谁火。他的自信心膨胀得无以复加,以下是他的采访语录:


1.我是个没有原罪的人。

“为了工作我每天只睡 3 个小时,7 年没有休过假,也没时间谈恋爱。而另一个人他天天玩,在网上骂人,你说我不成功谁成功?今天的这一切都是我应该得的,我是个没有原罪的人。”

(这句话的逻辑是:我勤奋我就可以抄袭了哦也,你们天天玩你们不准骂我抄袭)


2.我就是当代的中国梦。

(呵呵哒)


3.“在作家圈子我已经很舒服了。就是你出席任何作家领域的活动也好,什么也好,你都是位置很高的,没有人可以跟你抗衡的那种。”

(是啊是啊,因为你已经把圈子改造成劣币的狂欢了,老作家都拉着你进作协嘛)


4.“一个只知道抄的作家,不可能红十年”

问:你怎样定义抄袭?

答:我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作家都有自己独创的东西,可以去看、比较,但不能牵强地去挑刺。我觉得如果是一个只知道抄的作家,不可能红十年,这是没有道理的,那么多读者看你的东西,我相信没有一个人是凭运气,或者是没有任何才华就可以一直销量那么好。对于我而言,只要好好写东西,读者喜欢就行,别人喜不喜欢我左右不了。

(因为你不光知道抄袭,还知道抄袭后死不道歉,混淆视听,偷换概念,对哦你还会商业咧,所以大家没原则地围着你团团转啊)


5.一路走来我经历了很多委屈,比如很多负面新闻以及不公正的评价,我不会去辩解,也不会去申明,其实这些都是对人生的磨练,可以让人生更平和,抵抗更多的压力,是心理的一种建设,让你更坚强,这也是我心中男子汉的形象。

(顶着抄袭的骂名继续我行我素,这不叫坚强这叫厚脸皮,又偷换概念)


6.“我所拥有的一切都是我一寸寸抢回来的。”

“我所拥有的一切都是我一寸寸抢回来的。”他说,“现在社会对我的认可越来越高,包括这几年媒体的态度。就像我现在,你不会对我说,哎,郭敬明,不好意思,你麻烦换一件贵一点的衣服。”

(“抢”这个字还真是很微妙呢,虽然我比较愿意说“偷”)



从郭敬明开始,在写作和影视领域,抄袭变成了一个司空见惯,大家都能忍受的毛病。


于正抄抄抄,电视台买买买,因为他效率高,来钱快,能炒作,收视率有保证。在“钱”面前,抄袭算什么罪状呢?

我曾经见过一个标榜深度写作的新闻杂志,采了一次于正,只恭维他的勤勉和抗压能力,对抄袭只字不提。我很奇怪,都是卖字儿换钱的,怎么能做到面对抄袭犯不作呕,还去迎合他?争取到名人资源,跟他们谈笑风生,那么重要吗?

于正和郭敬明一样的,一有人说自己抄袭,他就说,靠抄袭我的剧能这么受欢迎吗?


大快人心的是琼瑶终于告倒了于正,于正和郭敬明一样,梗着脖子不道歉,准备上诉。他写了一篇看似自省的文章,只字不提抄袭,只说自己“获罪与年少轻狂口不择言”。


于抄抄,虽然你炒作戏码的确也很贱,但你被起诉的关键是抄了琼瑶好吗!!!

抄袭犯偷换概念这点手段,果然都是共通的。


今年以来,所有热门的影视剧里,都能看到这样那样的抄袭。

新剧《翻译官》片花,直接搬运了日剧《最后的朋友》片头

左为《翻译官》,右为日剧。

后来官方解释是外包团队失误。


国产电影《汽车人总动员》抄袭《赛车总动员》

左为抄袭电影,右为原版


导演直接跟网友对骂,又把指责自己抄袭的媒体都打成“汉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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