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立新教授主讲第434期民商法前沿论坛:民法典编纂高端...

杨立新教授主讲第434期民商法前沿论坛:民法典编纂高端...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内地男星 2016-11-01 22:27:56 167
10月25日,第434期民商法前沿论坛“民法典编纂高端论坛系列之继承法修订入典的重点问题”在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01国际报告厅举行。

        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继承法编课题组总负责人、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杨立新教授就继承法编修订入典的重点问题做主题报告。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金眉教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丁海俊副教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王玲芳法官以及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王毅纯博士作为与谈嘉宾参与了此次活动。论坛由我院博士研究生樊勇主持。

        1985年制定的《继承法》距今已经三十年有余。作为一部有计划经济色彩的立法,其既不适应市场经济的最新发展,也不适应如今普遍富裕的社会生活,我国继承法修订势在必行。在民法典编纂如火如荼的进程中,如何修订现行《继承法》,并形成适应当今社会发展的中国民法典继承法编?与会专家学者就继承法编在民法典中的地位、继承法修订的原则、指导思想以及疑难问题、亟待解决的规则等展开了讨论。

        杨立新教授主要分享了四个问题:
              第一,继承法编在民法典中的地位问题。相较于其他各编来说,继承法编虽然条文数目不多,但是涉及当代生活需要面对的问题,面临的挑战不小,其地位不容忽视。同时,在修法过程中,如何使其符合市场经济的发展、破除司法的阻力将成为修法的关键。
        第二,继承法编的编纂原则和指导思想。继承法编要注意与民法典其他各编相协调,基本的继承制度必须与社会经济状况相适应,具体继承制度要与私人财产的增多相适应,此外要肃清前苏联民法的影响。

        第三,继承法编的疑难问题清单。如遗产范围、继承权丧失后的宽宥制度、法定继承中的继承人顺序问题以及遗嘱继承中的公证遗嘱效力问题等。
        第四,继承法编需着重解决的规则。如继承权的丧失与恢复规则、继承回复请求权及其时效问题、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的章节顺序安排以及多样化遗嘱形式及其效力等。

        与谈阶段,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金眉教授就中国继承法的立法目的和价值取向提出自己的看法,强调中外继承法在价值理念上存在差别,呼吁应谨慎修法,使之符合中国人的生活实际和生活逻辑。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丁海俊副教授则就“继承的根据”以及“继承法是人法还是财产法”这两个问题发表了看法。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王玲芳法官分享了其在法院工作中对继承法相关案件的思考,提出了遗嘱形式的局限问题以及遗产继承范围的突破等问题。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王毅纯博士就继承法的定位和立法体系化问题发表自己的观点,并列举了编纂中的几个代表性的争议问题。

        最后,杨立新教授针对与谈嘉宾分享的内容和提出的问题一一进行了回应,并在随后的问答环节中对与会同学提出的若干问题进行了细致解答。        本期民商法前沿论坛在与会同学的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

        民商法前沿论坛是由王利明教授发起、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办的品牌学术活动。民商法前沿论坛以“打造学术争鸣之地、前沿传播平台和学子见贤思齐之所”为宗旨,自2000年9月15日创办至今16年,成功举办430余场,现场听众超过8万人,讲座实录通过中国民商法律网全文发布,累计阅读超400万次。
       
民商法前沿论坛组委会
召集人:樊勇
本期承办人:郭超  韩月
赞助方:浙江沪鑫律师事务所
媒体支持:中国民商法律网
文章来源:http://www.law.ruc.edu.cn/
本期编辑:李子玄
指导老师:阎芳
取消

感谢您的支持鼓励,我会继续努力的!

文章地址:

用户邮箱:

打赏金额:USDT

点击”去打赏“,即可进行打赏支持本文章哦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