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正在北京出席政协会议的姚明向大会递交了他的提案,题目是“转变管理思路,盘活体育场馆,突破体育产业发展瓶颈”,内容仍然聚集在体育改革上。这是自2013年首次参加政协会议以来,姚明连续第四年递交自己的提案。
值得一提的是,2014年4月政协双周协商会上他提出的关于改赛事审批制为注册制的建议。这一建议最终被国务院采纳,体现在6个月后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中。如此殊荣无疑是对姚明作为政协委员认真履职的肯定。
而昨天的提案,文字超过两千,建议内容之翔实,足以看出“姚委员”同样是很花了功夫的。
新民晚报
张龙/摄
姚明在提案中说:“2014年10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但在操作层面上,一些实际问题依然对《意见》的落实形成制约。竞赛是健身的催化剂,是产业的制高点,而场馆是竞赛的物质基础和先决条件。围绕体育场馆定位、管理、运营的一系列体制机制问题不解决,体育产业发展就会遇到瓶颈。要想突破瓶颈,唯有深化改革。” 3月4日,姚明参与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分组讨论。CFP图
姚明认为现在的体育场馆主要存在六大问题:
一、大多为了举办集中的、综合性的赛事设计、建造,配置过高、过量,功能单一。造成运营成本过高,全民健身、日常办赛用不上,用不起,搞文艺演出软硬件设施不达标、不配套,造成在耗费国家行政拨款的同时,场馆闲置。
二、选址远离城市核心区域,交通不便,人气不旺。
三、所属系统分散,包括体育系统、教育系统和其他系统,现有体制下无法实现统一管理。
四、绝大部分大型场馆隶属行政、事业体制下,经营业绩与员工收入不挂钩,‘多干多问题,少干少问题,不干没问题’,内生动力严重不足。
五、场地一用就亏本,造成赛事举办成本高,运营商望而却步。
六、安保压力大。
CFP资料图
针对这种情况,姚明认为需要从设计、建设、管理、运营多个方面进行相互关联的系列改革,并提出了以下八点建议:
第一 在今后的场馆建设过程中,建立包括政府、社会投资、体育产业、设计建设等多方协作模式,改变体育场馆只为大型综合性赛事服务的设计思路,充分考虑分散的、小型的、群众性的体育文化需求,既要建好馆,又要用得上,养得起。 第二 对于已建成的且利用率不高的大型场馆,鼓励进行面向当地社区进行适应性改造,降低运营成本,拓展使用功能,形成既能办比赛,又能搞演出的区域性文化地标。 第三 突破公共体育场馆现有运行机制,引入社会资本,成立股份制经营实体甚至产业集团。改制之后,政府得到资金,可以用于新的体育场馆建设,社会资本得到经营权,可以致力于体育设施的再开发、再利用。最大限度地服务赛事,拉动内需,惠及民生。 第四 更新经营理念,树立“No Event,NO
Arena”(没有活动,就没有场馆),也就是“内容为王”的理念,积极扶植精品赛事,精品演出。形成表演者(演员、运动队、运动员)、观众、主办方、媒体、赞助商、行政主管部门六位一体,多方受益的良性循环。 第五 在鼓励商业运营的同时,强调体育场馆的公益属性。政府与场馆之间可以签订公益准则,量化公益指标,政府改行政拨款为购买服务,继续发挥体育场馆的公益职能。 第六 鼓励建立规模化、区域性、跨系统的电子商务平台,整合分散在不同系统当中的运动场地,为百姓提供包括找场地、找队友、找对手、找教练、买装备等一整套服务解决方案。 第七 利用闲置地块,利用社会力量建设临时性体育设施,既优化城市环境,消除治安死角,同时缓解运动场地不足。 第八 推广“大型活动安保社会化”。以场馆为主体组建社会化安保团队,并由公安机关进行资质认证。实施常态化管理,改报批为备案,最终形成主办方负责,场馆方实施,行政机关监督,社会力量参与的综合安保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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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开幕,姚明参会引关注。CFP图
每年两会,姚明一直是备受关注的明星。他在两会上的一言一行,一直是媒体和网友关注的焦点。但现在,姚明已不仅仅是有着明星身份的委员,而且是政协委员中的明星。
自从2013年首次参加政协会议以来,姚明每年都有提案,而且至少要花两三个月调查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去年关于中学生应推广专项体育课的提案,就曾发问卷了解学生意见,还与中学体育老师交流,可见其中的用心。
从“明星委员”蜕变为“委员明星”,姚明为明星委员履职提供了一个好榜样!
(新民晚报记者 王志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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