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吧,林志颖干了一件挺明智的事儿,可是他的粉丝却把这事给办坏了。
相信你们今天又看到了,林志颖又上了热搜,这一次上热搜的原因很简单,就是他因为侵权这事,向原作者朱庆福公开道歉了,并且将道歉声明连续放在微博置顶三天。
这是我印象中的第一例艺人公开道歉的事儿,何况这次道歉的还是林志颖这样的完美男神,这事儿的声势肯定不会小。
林志颖之所以要道歉,还是因为他2013年时候的一时任性造成的,现在终于被引爆了。
话说2013年8月份的时候,林志颖为了庆祝自己的粉丝达到2100万,在微博上晒出了一张自己的“光头照”,很明显这张老旧照片是经过PS处理过的,当时很多网友还挺乐的,夸林志颖挺有才的。
看到网友这样的反应,相信林志颖一定很有成就感,觉得自己挺有才的,可是他在PS之前,一定没打听原作者是谁,结果踢到铁板上了。
或许林志颖不知道的是,这张图的原作者是朱庆福,福建省摄影家协会副主席,曾获第十八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金奖,曾被评为厦门市特区建设“青年突击手”。可以看出,朱庆福并不是一个普通的摄影者,而是一个有着相当地位和身份的摄影师。
这样的摄影师,岂会看着自己的作品被任意PS?肯定要讨个说法,而这位朱庆福也的确是有讨说法的本钱。
要命的是,被林志颖PS的图片,原图来自于朱庆福1992年创作完成的摄影作品《中华男儿》,该作品展现了我国侦察兵的风采,在当时颇有影响力。
而且获奖无数,于1997年获得第十八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金奖,实现福建省摄影作品在国展中奖牌零的突破,1999年1月获文化部全国第八届“群星奖”优秀奖,2000年12月获福建省第三届百花文艺奖一等奖。
最要拿的是,朱庆福还给出了这样高大上的理由:林志颖的行为致使自己的作品被严重娱乐化、作品表达的创作思想遭到严重曲解,与原作品想要表达的民族气节、民族精神的严肃主题背道而驰,侵犯了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在这样的理由面前,任何法律条文都会站在朱庆福这一边。因此,林志颖必败无疑,这一结果早在四年前就被注定了。
林志颖侵权的是中国摄影界有名的大咖,被他PS的作品又是反映侦察兵风采的,天然具有政治正确性,所以林志颖必须为他的冒犯付出代价,而且这个代价还不会小。
果然,朱庆福起诉林志颖了,要求他赔偿。
不过林志颖的情商的确是高,得知自己被告后,在收到朱庆福的起诉状后,第一时间删除这条微博,于2017年2月16日在微博上主动发布致歉声明。
第一时间回应,的确是最好的危机公关方式,既对原作者有个交待,同时也体现了他的勇于承担一面,从而收获路人好感度。
话说,林志颖也道歉了,这事应该结束了,可是为啥直到这时候才上热搜呢?
很简单,因为原作者朱庆福不依不饶,一定要求林志颖赔偿110万,林志颖当然不乐意,谁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不就是PS了一张照片么,至于赔偿一百万么?
为此,林志颖给出了这样的一个理由,林志颖使用的这张配图,在他发布涉案微博时已经广泛流传,并非他修改,也并非林志颖原发,他只是认为有意思将其转载到微博中。
而且朱庆福未提交证据证明其经济损失和声誉受到损害,林志颖认为朱庆福要求的经济损失和合理开支金额均过高,言下之意我就不说了,你们自己去想。
一个是嘴上说不为了钱,另一个是顾及索赔金额开得太高。那么到底是林志颖太小气抠门,还是原作者朱庆福贪心不足呢?
如果是那些爱着林志疑的粉丝,肯定会认为后者吧,从情感上自然偏向林志颖,所以纷纷在网上指责朱庆福,可是他们并没有想到,这样维护林志颖的行为,其实是在进一步激怒朱庆福啊,让这件事更加难以解决。
你们说说,这算不算一粉招十黑?
毕竟,人争一口气,佛争一柱香,对不?
也许是因为赔偿款金额比较大,不少网友觉得摄影师是为了钱才来的,认定摄影师是“穷疯了”。可是我并不这样觉得
每个作品都是作者心血的凝聚,都是有价值的,如果未经作者同意,用了人家的作品,就得接受人家开出来的价码,否则就别用人家的东西。
这就是IP作品的价值所在,如果人人都像林志颖这样,那IP作品还在存在吗?
现在林志颖道歉了,可是粉丝依旧骂原作者,这事闹得,你们看着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