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大一时候就喜欢看见你,我觉得你可以被定义为“我的男神”。尽管你长得不是帅得惊天动地,我也是很期待见到你,见到你我一眼就能认出来。可能我是外貌协会的,可是谁第一眼看人不是看的人的外貌?而且啊我都不认识你,我没有那样的机遇没有那样的勇气去搭讪你,自然通过偶然遇见你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语。可能我是因为Ellen是鹿晗的超级粉丝,我被潜移默化了,又因为你长的似乎挺像鹿晗的。哎呀不怪我啊我记不住人家的脸,容易混淆。
我来广科差不多两年,遇见你的次数屈指可数,应该不超过五次。我多想每天都能看到你,我只是想看到你,就好了。第一次看见你,是隧道那里,我那个时候觉得你很好看,就回头看了几眼,然后就记住了。以后就期待了。虽然我还不是那种狂热地喜欢你,想去找到你,在这一万多的人海中,但是呢我觉得我真的想遇见你然后心里就会开心。
今天早早就很想遇见你,我只是想想。然后幸福就来了,因为今天是妇女节?和舍友下课了走在路上准备去吃饭,说话间看见你,你低着头也不知道怎么了可能偶然害羞?然后我就有点小激动,心跳有些加速,和舍友说话就看着你,几秒后你抬起头,好像笑了一下,有些腼腆,然后我快速移开我的目光。啊现在又想看到你了。你换了发色,发型还是一样的。
我喜欢你,我希望以后每天都能在路上看见你。
遇见你,此生最幸。我的男孩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