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回旋踢性侵案

电梯回旋踢性侵案

xinklings 日韩男星 2023-11-21 07:03:38 131
(金回家的路线,当时路上已有不少行人)
2022年5月22日一早5:01,刚和朋友看完表演的金女士准备回家。金20多岁,住在位于釜山西面的一幢商住混合大楼,她在一楼电梯间刚刚按了按钮等电梯时,被身后黑衣男子高抬腿回旋踢以左脚踢头。毫无防备的金失去平衡,头撞向墙壁后倒地,黑衣男迅速抢过金的手机,对着仰卧在电梯前的她连续猛力用脚踹头五次,金很快失去意识,而黑衣男先是试图拖拽,随后举起金扛在肩上离开电梯间走向紧急出口,此处正好是监控死角。黑衣男随即返回电梯间捡走金被抱走时掉落的个人物品和白色高跟鞋,再回到紧急出口的方向。七分钟后,5:10,大楼主入口的监控拍到男子离开的影像。
(黑衣男在金身后高抬腿准备偷袭)

(5:10黑衣男离开大楼)
早晨大楼的住客在紧急出口处发现昏迷的金,报警并将金送医。紧急出口的门被锁上,人们无法从那里出入大楼。
金被邻居找到时,上衣被拉到肚子以上位置,下身的牛仔裤纽扣解开,拉链拉开,内裤被拉到小腿处。
金头上有约4公分长的伤口,颅内出血,脑损伤,脸部有多处擦伤和淤青,右腿因为神经受损完全失去知觉,可能瘫痪。金由于分离性遗忘症对对遭到袭击至其后两到三天内所发生的一切毫无记忆。分离性遗忘者指的是曾遭受重大打击而产生极大心理阴影,或对外界有极端不满,而对创伤形成自我防卫机制,失去记忆。
经过长达4个月的住院和物理治疗后,金得以恢复行走能力,但右腿被诊断留下永久性残疾。金的精神状况出了问题,注意力无法集中,需要服用安眠药才能入睡。住院期间,金的体重下降了10公斤。

                                                                 

黑衣男对金的所作所为仅有电梯间的监控视频,至于金被扛到紧急出口和监控盲点的那七分钟里黑衣男到底做了什么,金不记得,警方也无从得知。警方追踪了黑衣男和金进入大楼之前和之后的行程。进楼前,金在路上走着,黑衣男一路尾随她至少十分钟,金看手机停下脚步时,黑衣男就躲到路边的障碍物之后,避免被金看见,显然对金行凶并非临时起意。
金进入大楼几秒后,黑衣男也推门进入。男子进楼后首先四处查看摄像头的位置,确定电梯间里除了金和他之外并无他人,便立刻踢了金的后脑。金对身后的陌生人毫无察觉,但下一秒,她就被踢头,连反抗的机会也没有就被踢昏了过去。
黑衣男离开商住大楼后打车到女友家。黑衣男的女友一开始极力否认与黑衣男有关系,称二人早已分手。后来她才告诉警察,男子到她住处后,拔出自己手机的SIM卡,要求使用女友手机,搜寻釜山商住大楼袭击案、性侵案、强奸杀人、强奸未遂等关键词。警方根据女友提供的线索,于25日在一家汽车旅馆将黑衣男抓获。黑衣男姓李,曾就职保安公司。李某自2007年15岁起至对金犯案时已犯有包括盗窃,伤害,暴力行为,诈欺,交通违规等18项罪行。他18岁时曾在一个月内打架斗殴30次,20出头时因组织青少年卖淫诈骗入狱6年,28岁因入室盗窃被处两年刑期,2022年3月才刚刚出狱。对金行凶时,李某没有正当职业。

                                                                          
面对警方的问话,李某表示5月22日他处于严重醉酒状态,这辈子从来没有喝过那么多烧酒,甚至出现了幻听,完全不记得对受害者做过什么了。他说在路上遇到时,受害者金好像瞪了他一眼,又骂他,所以他可能气不过想要教训对方。警察问李某将金踢倒后,为何还不停攻击她,李某答说不知道,说刚开始踢受害人时,没注意她是男是女,后来才意识到是个女性。他说听到电梯发出“叮”的声音,所以把受害者移到紧急出口。在商住大楼紧急出口的七分钟里,他发现金已经昏迷,有点害怕,也有点酒醒,所以不停扇她耳光打她的脸想要把她弄醒。警察问李某为何不报警,李某说手机没电所以无法报警。可是李某的女友记得李某当天找自己时手机是电的,况且李某还抢下了金的手机,不存在无法联系警方的情况。
至于为何会想到用女友手机搜索性侵等关键词,李某说只是临时起意,好奇为什么会有人想要性侵女性,才会在网上查找相关新闻。李某称绝对没有性侵金的想法和行动,他既然都愿意承认打人,没道理会隐瞒其他行为。
李某带着哭腔,说对受害者除了抱歉无话可说,真地很想死,想到又要去监狱服刑真地很无语等等。他才刚出狱,没想到就会喝醉犯错。他问检察官可能这次会判多少年,检察官反问他的猜测,他说:“可能两三年吧。”
警方对李某做了反社会人格的测试,得分27分。30分为鉴定反社会人格障碍的显著临界值,25至30分之间都是临界值的区间。

                                                                          
一审法庭判处李某谋杀未遂罪成,处12年有期徒刑,李某的女友因藏匿罪犯的罪名被判处八个月刑期、两年缓刑。李某提起上诉,称其并无杀人故意,他的陈情信中写道:“受害人已经康复,我只是殴打了她,为何就要受到如此严重的刑罚,这公平吗?”“就因为她是受害者,你们就什么都相信她的说法吗?”他主张法庭量刑过重,检方也同时以量刑过轻的理由提起上诉。
金要求警检向社会公开罪犯的个人资料,她希望不会再有其她受害者像她一样受到李某的加害。检警方面拒绝了金某的请求。韩国法律准许公开犯下重大罪行的罪犯的信息,但是关于重大罪行的界定并没有明确的标准。随后一名网络博主采访了受害人金,在个人的视频节目中公布了李某的姓名年龄身高体重住址职业照片等。李某真名李贤宇,1992年出生在釜山,身高171公分,体格健壮,全身都是刺青。这段视频很快就被人举报而被网站下架,博主也可能面临侵犯他人隐私权而被起诉的风险。
(博主公开的李贤宇的资料)
接着李贤宇的前女友和两个狱友纷纷出面检举李贤宇。被关押等待二审开庭期间,李贤宇在电视上看到对戴着口罩的金的采访,和狱友扬言要杀死她。李贤宇说:“12年的刑期还不够吗,我的人生都完蛋了!出狱就会杀死她!”李贤宇的母亲生病,他得知后又说:“妈妈干脆病死算了,正好可以请丧假,出狱去杀死金。” 由于民事诉讼的部分,李贤宇得到了金的姓名住址等个人资料。金在受害后,从原住址搬到釜山看守所附近居住,李贤宇正好被关押在釜山看守所。李贤宇给前女友写信,称自己知道受害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和家庭住址,出狱后会报复。除了反复重复金的姓名和住址之外,李贤宇又对狱友责怪都是受害者和记者将事情炒热,他才会受重刑。

                                                                 
金受害一个多月后,肛门出现流血的状况,此前金从来也没有肛门受伤过,而她刚被送到医院时,医生专注于救治她头部和腿部的伤势,没有对她进行过性侵检测。金注意到肛门出血后,医生为她诊治,认为她的伤情与受到性侵的情形相符,但是由于金报告受伤是在遇害之后太久,警方无法认定受伤系李某造成。

检方在二审向法庭补充了李某的DNA物证。受害者金的衣物上共五处测出李某的DNA,其中开衫上一处,牛仔裤外侧一处,牛仔裤的左腰内侧、大腿和小腿内侧三处。案发后与李某分手的女友出庭作证李某有强烈性欲,对肛交痴迷。
检方鉴于受害者金衣物上提取到的罪犯的DNA,修改起诉书,对李某追加了强奸未遂的罪名,并对其求刑35年。李某再次否认谋杀和强奸意图,辩解说从未掀起受害者的上衣或脱下她的牛仔裤,从未把手放进受害者的衣物之下。法官和控辩双方在法庭上研究了金在案发当天所穿牛仔裤的结构,除非有人可以解开扣子,拉下拉链,不然牛仔裤绝对不可能自行脱落。由此可以断定李贤宇在将金带到紧急出口处后,主动脱掉金的牛仔裤,具有性侵的动机和行为。
检方在结案陈词中表示,李某的罪行残忍,毫无顾忌,在拘留所内还扬言要越狱去杀受害人,毫无任何悔意,需要与社会长期隔离。二审法官考虑到罪犯的成长背景,以及检方没有更加切实的犯罪证据(包括金体内检测出罪犯DNA,以及金的证词),虽然认定他谋杀未遂及强奸未遂罪名成立,还是将他的刑期减为20年。李贤宇的个人信息需要被披露10年,限制在儿童相关的机构就业十年,出狱后将需要佩戴电子定位追踪装置20年。
李贤宇第二次提起上诉,声明中指出,检方仅在金的牛仔裤而不是内裤上提取到他的DNA,无法将DNA作为性侵证据;检方的强奸未遂指控严重侵害了辩护权,系非法;法庭没有及时纠正媒体和舆论报道中的错误信息,致使他没有得到公平的审判;20年的刑期对于31岁的他来说太重,基本相当于无期徒刑。李贤宇又举出自己醉酒犯事,属于“心神微弱”,且成长过程中充满不幸和挫折,都应该作为减刑的条件。
上诉庭法官认定被告李贤宇对素不相识的受害者施害,尾随其后,踢其头部六次,对其殴打,意图强奸并杀害受害者。法官驳回李贤宇的上诉,维持二审判决。
金在庭审后接受采访,她对于20年后将出狱的才50多岁的李贤宇可能对自己造成的伤害非常恐惧。

鉴于李贤宇对金的言语威胁和恐吓,韩国法院引入了对受害者的保护制度,即在受害者与加害者除在刑事庭上有官司之外,如果在民事庭也有诉讼,法庭需要防止受害人的信息泄露给加害人或相关方面。这一规定将于2025年7月14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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