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想脱离公司,大部分都会被扒一层皮,但是都私底下解决了。
最近的鞠婧祎,那是真惨烈。估计她以后都没法混了。
她的公司丝芭传媒,够狠,从头到尾都散发着:想走出这个门?除非你横着出去,哦对了,你死也是我的鬼!
鞠婧祎之于丝芭传媒,就像迪丽热巴之于嘉行。现在鞠婧祎铁了心要离开丝芭传媒,正在打解约官司。
12月16日,丝芭传媒发声明,斥责鞠婧祎卖惨,说自己收入低,没有业务分成,长期受到公司压榨,以此引导粉丝网暴公司,毫无感恩之心。
然后,丝芭传媒说了这些细节:
概括版:
第一,丝芭2017年为她开工作室,投入1.6亿规划她的影视路线,定制大女主《芸汐传》。
第二,截至2024年5月(共七年),给了鞠婧祎收入共1.39亿。丝芭特地说明,是税前金额,也就是暗示网友可以去查鞠婧祎有没有足额报税。
第三,为了让鞠婧祎落户上海,丝芭每个月支付给鞠婧祎固定收入25万/月。
第四,丝芭给鞠婧祎提供奔驰房车和专职司机,给她租了155平的上海外滩公寓;后来根据她的要求,租了更大面积给她和她的私人助理居住。
第五,丝芭经常给鞠婧祎报销日常生活费用,包括跟朋友去旅游。
后面丝芭传媒还特意发了一条微博,引导网友去关注鞠婧祎的税务问题。
还特意精选了几条评论:支持严查鞠婧祎个税;那就举报鞠婧祎偷税漏税封杀她,支持公司的决定。
这真是又恨又狠啊!
丝芭传媒是出了名狠的。多次起诉旗下糊糊艺人索要巨额解约费,糊糊艺人赔不起成了失信人,丝芭还发微博催债。
但是这么恨,还是第一次见。因为鞠婧祎是全公司最红又最硬刚的艺人,而且,丝芭传媒现在的经营状况也堪忧。
董事长王靖自己也多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股权冻结金额累计近1.3亿元。鞠婧祎再走就更完蛋了。鱼死网破了。
丝芭这招真绝,爆出1.39亿收入(年均两千万)、25万月薪、155平外滩公寓这些精确的、挑动神经的数字。
无论这官司谁是谁非,现在这个经济形势,足以把鞠婧祎打到网友的对立面,把话题变成“明星真赚钱啊!”,本来很多同情她的网友,瞬间也觉得自己不配。
明星确实很赚钱,不然为什么那么多二代愿意承担被骂和没有隐私的代价都要进圈。
但是有一说一,以鞠婧祎的粉丝量和知名度,这个收入是少的。很多很多大家完全没听过的网红,都比她赚得多得多。丝芭只提了给了鞠婧祎多少,没说在她身上赚了多少。
丝芭曾经的艺人发微博,说自己的收入比例↓ 基本是一比九。后来她不想干了,丝芭索要300万解约费,最后艺人赔了60万赎身。
站在鞠婧祎的角度:对自己的分成比例不满意,但是作为公司top1有一点话语权,于是在个人生活上多提要求,然后就有了现在那些指控。
站在公司的角度:你是我一手打造出来的,即使你的分成比例低,那没有我你也赚不到这个钱,你委屈什么?!你该感恩!好像也有道理。
今天,丝芭传媒再次警告鞠婧祎,非常严厉的最后通牒!如果她再带着粉丝攻击公司,公司就会拿着长期以来掌握的犯罪行为和种种劣迹,向国家机关、媒体、全网,公开实名举报。
那么问题来了,公司既然长时间知道艺人涉嫌犯罪并掌握证据,干嘛要解约了才跳出来?是利益共同体吗?撇得清自己吗?这真是恨到了“我活不活无所谓,我要你死”的程度了。
公司跟艺人撕成这样真是,此言一出,谁还会跟鞠婧祎合作,她是潜在风险艺人了。
丝芭的法务日常工作重点是防着旗下艺人不听话,斗争经验极其丰富,必然收集着很多东西。
而且别说经济问题了,公司随便抖一些她do脸的细节就够她受的。这案例太经典了,群众也爱吃瓜。
鞠婧祎与丝芭传媒的纠纷,得从去年说起。
鞠婧祎方面的说法,合约在30岁生日(2024年6月18日)正式到期, 粉丝也早就倒计时盼着偶像脱离束缚的这一天。
然后,倒计时终于来到了当天,丝芭传媒率先发文,说:
鞠婧祎已与丝芭携手走过3957天,按照补充协议,双方自即日起过渡到第二阶段合作之中,持续至2033年8月15日。(那时鞠婧祎都39岁了。)
当晚,鞠婧祎表示已明确向丝芭传媒表达了2024年6月18日到期不续的决定,关于公告中提到的“补充协议条款”“第二阶段合作”,自己都不知情。
丝芭则说:是2018年9月10日你签过的补充协议。
双方开始打官司。
核心法律争议点在于,2018年的那份“补充协议”是否真实有效,是不是鞠婧祎亲自签的。
2024年8月2日,鞠婧祎向法院起诉丝芭,提出终止合约,申请笔迹鉴定。
官司的流程比较长,但是丝芭也没闲着,只要有单位跟鞠婧祎合作,丝芭就起诉。这公司的作风真的超级强硬,起诉当饭吃似的。
一年多过去了,前几天,12月15日,由于丝芭一直对跟鞠婧祎合作的单位重拳出击,四处起诉,鞠婧祎方发了这个声明,意在说明自己是自由身,丝芭无权干扰合作。
丝芭回应,意在说明合约有效,主要说了三点:
一,法庭上机构鉴定,未得出鞠婧祎于2018年9月10日所签补充协议不是鞠婧祎本人签署的鉴定结果。
二,2025年9月鞠婧祎主动向法院申请撤诉。
三,鞠婧祎撤诉后,丝芭自己聘请鉴定机构,结果:鞠婧祎签名字迹与样本中供比对的鞠婧祎签名字迹是同一人所写。
鞠婧祎方面,也马上委托了律师表声明:
声明指出,法院的两次签名鉴定,结果均为【无法判断是否本人所写】。可以说是,可以说不是,丝芭的声明就是引导向“是”。
至于撤诉,鞠婧祎方面解释,是在审理过程中再次发现了丝芭文化的其他违约事实,需要重新组织证据。
根据我的一点法律知识,这个鉴定结果,鞠婧祎这个案子很可能会输,所以她才撤诉的,撤诉就不会有一个审判结果,她还有再次组织证据起诉的机会。
鞠婧祎一反抗,丝芭就怒了,发了本文开头的1.39亿那份声明。。
丝芭的最新声明还说,鞠婧祎在2013年的签约就写了她和丝芭的影视合约是20年。
2018年的补充协议,只是把合约的范围扩大,包括了出演唱以外的所有业务,并没有延长合约时间。
我猜测,事情大概率就是,签名是鞠婧祎签的,但是她当时不清楚后果。
伪造签名是非常低级的陷害手段,公司有一百种办法让她有意或无意地签名,为什么要伪造?没必要。
很多人说,自己签的就认了呗,怪得了谁。绝对理性来说是这样。但是丝芭那种长达二十年的卖身合约也真的太离谱了吧。
现在有些MCN公司是这样的,利用信息不对称,画大饼哄着涉世未深的直播博主签约,博主签名的时候是真的不清楚后面的工作量、内容、退出成本,把事情想简单了,辞职的时候被判赔巨额解约费。
公司早想好了,要么赚你的大比例劳动成果,要么坑你一笔解约费,横竖不亏。
这么多年,顺顺利利跟丝芭解约的只有陈逸菲。她通过考取公务员成功,顺利解约。公司最初是拒绝的,但基于《公务员法》相关规定,公务员录用可作为解约依据,只能作罢。
鞠婧祎也是头铁,且不负责任。在合约纠纷还没完全解决就接了郭敬明的一部剧,王一栩的两部剧。
丝芭也够阴狠,等这些剧都搞得差不多了再发难,现在这两个剧组的人睡不着了。即使法院判了丝芭的合约无效,丝芭也有的是办法把鞠婧祎弄成劣迹艺人。
双方都不会完全清白,现在于双方都在捡对自己有利的说,爆对方不利的料。结局,当然是对艺人杀伤力更大,艺人是直接靠脸和人设吃饭的。丝芭已经是破罐破摔。
继续关注吧,这事还有得闹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