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句难听的话就是,既要当婊子,又想立贞节牌坊!这样的人才是最可恨的人!他们博得了人民的信任,却不为人民办实事!这样的人混在政法队伍里,就是一颗定时炸弹!在他们眼中,官职越大,自己就能够有更大的权利享受,就有更大的权利来为所欲为。
这些人吃着老百姓给的饭,却不为老百姓干实事!这种尸位素餐,丧失理想信念的干部,如果不及时清除,那么国家的政法系统,早晚都会让这些人腐蚀干净。对于这种干部,国家的态度就一个字“查”。在已经落马的干部中,这种干部也不少。辽宁省辽阳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曹颖就是这样一个典型的例子。
据公开资料显示:曹颖,男,出生于1962年10月。曹颖在22岁时正式参加工作,在28岁时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曹颖曾在中央党校学习,学历是中央党校大学学历。从1984年7月开始,曹颖便被分配到了辽阳市民政局工作。在民政局计财科当了一名普通的会计。
从1996年4月开始,曹颖被正式提拔为辽阳市民政局副局长,同时还兼任市殡仪服务中心主任。从1997年1月开始,曹颖继续担任辽阳市民政局副局长,同时还兼任市殡仪服务中心党委书记、主任。从1998年12月开始,曹颖卸任民政局所有职务,被调到了辽阳市政府工作,担任市政府副秘书长。
从2002年10月开始,曹颖被调到辽阳市白塔区工作,担任白塔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区长。两个月之后,曹颖便被正式提拔为辽阳市白塔区委副书记、区长。从2006年2月开始,曹颖被正式提拔为辽阳市白塔区委书记。两年之后,曹颖又被任命为辽阳市副市长。在当了7年的辽阳市副市长之后,曹颖被任命为辽阳市委常委、秘书长。
在这里,我一定要正告那些贪官污吏们:不管你现在权利有多大,不管你的表面工作做得再好,只要你贪腐腐败,只要你违纪违法。人民群众的眼睛都会看到,国家相关部门早晚也都会查到。有句话说的好,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在国家“倒查三十年”的强力反腐政策下,所有的贪官污吏的最终归宿都是落马伏法!
现在国家对反腐和扫黑除恶的决心和力度可以说是空前绝后的。再也不像之前那种断断续续的,让这些人有喘气的机会了!“正义”的胜利来自于斗争!加油!相信正义不会来的太迟!在这里奉劝一些人,不要以为自己手中有权利就可以为所欲为,不要以为自己的所作所为别人不知道。只要你敢侵犯老百姓的利益,别看你现在闹得欢,日后必定拉清单!
经查,曹颖在职期间,曾多次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曹颖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转移隐匿证据、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对抗组织审查,违规向领导干部赠送钱款。除此之外,曹颖的生活作风也是极其不堪,作为一个国家干部,却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这些都严重破坏了党员干部的形象。
值得一提的是:曹颖落马前一周还在大谈“自觉接受监督”。据了解,6月13日,辽阳市政协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会议,在会议上,曹颖发表讲话,称一把手要“带头自觉接受监督”。只是没想到的是,他在一周后就被查了。这真的是太讽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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