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国家公祭日,勿忘国耻,为同胞默哀,希望我辈除了铭记历史,也应当奋力向前。
好了,开始今天的八卦,首先让我们看看热搜。
最近在三亚拍戏的张歆艺发了个微博,说自己头晕去医院急诊,结果医生不问病况二话不说开了针剂让她注射,而且重点吐槽了医生的发音。
下面的粉丝回复说,医生不会这么随便下结论,公众人物你说话还是不要这么随便。张歆艺回复要“送你上热门”。
然后炸毛的张歆艺又发了一条,说自己说的就是事实,医生对自己不好,自己有权抱怨,公众人物不是好欺负的。
但是这件事有据说是当事医院的工作人员出来爆料回复:
张歆艺不实用自己身份证挂的号;
医生问诊、写病历、做检查、开医嘱,张歆艺助理交钱拿药之后才打的针;
没问病情就打针不是事实;
医护人员都很累,没有心情和时间去区别对待。
下面还有人回复爆料说还拍了片,打止晕针是为了缓解症状方便进行之后的检查,不是为了其他的。
当时有人指责她是在用本来就很紧张的医患关系炒作,张歆艺梗着,粉丝吵着,没有正确解答。
新浪微博名为“一个有点理想的记者”(辽宁电视台新闻中心记者张洋)跟进了情况并进行核实,首先确定了张歆艺就诊的医院是解放军总医院(301)海南分院,算是部队管理下的。
然后确认了几个事实:
张歆艺是用别人身份证挂的号;
张歆艺叙述的这段话之前,已经拍了脑部ct,排除了脑部血管性和器质性病变,医生也看了ct,并非“头都不抬”,然后才给开了非那根肌肉注射液,属于正常的对症治疗。张歆艺完成肌肉注射后离开医院;
当事医生认为自己态度很正常,客观来说急诊会相对忙碌,但并未耽误张歆艺的治疗;对于明星,医院没有特殊照顾,一视同仁,虽然急诊室有人认出张歆艺,但并没有改变合理的医疗流程。
为了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当然理解,但是利用自己的名人身份,单方面地夸大事实,制造矛盾话题,就算是公众人物也不能这么干吧?
转头看看人家何炅之前录节目被金属异物插进小腿,但是出来后平复粉丝心情,给医护人员点赞,可以上头条的大事处理得滴水不漏。
事后看照片,何炅还跟众多医生护士们一起合了影,真的hin不容易!
张歆艺这边还很拽地百度百科了各种注射液并截图,发了条微博说“知识改变命运”,要和网友怼到底(当然后来还是很怂地删了……
现在张歆艺已经把评论关了,反正坏的不听就是不听。
当然你不听不代表网友不可以说,网友吐槽已经把袁弘带上了。
还有一条吐槽甚至被闲在家里看八卦的孕妈Angelababy点赞了。
虽然知道肯定是因为手滑,但也证明很多人都在关注这个事态。
还有一件事是前几天就有的八卦,说国内有个乐队的乐手走私毒品被抓了,当时说是痛仰乐队吉他手田然。
痛仰嘛,这两年草莓音乐节不少地方都靠他们压轴镇场子了,大名鼎鼎的哪吒头我自己也看到好几次。
但是消息越传越多的时候差不多也就确定了,何况田然确实有一段时间没出现,现在想来离队可能就是因为这事儿。
说真的,第一次侥幸把大麻运回国之后养成习惯,后续要求美国供货人员把大麻藏在茶叶里【寄】到北京,我也是目瞪口呆。
更让我震惊的是痛仰乐队的态度。
摩登天空避而不谈,很明显是怕惹祸上身,田然离队了其实你们打着“他不归我们管”的旗号也能躲过去。包括脑残粉也是先帮他们这么辩解的。
但是痛仰乐队没有,他们好像是胸中含气要泄愤一样发了一条微博,说未来十年希望能看到电影分级+大麻去罪化。
可能是被喷了,之后痛仰乐队官微又补充了一条,意思是“我们呼吁的是去罪化不是合法化”。
这就很没法忍了。
电影不分级的原因很复杂,包括电影产业的法制化以及思想、市场各方面的问题,电影不分级不代表我们没有优秀的作品看(当然有些被一刀切掉的我也很遗憾)。
但是大麻不能去罪化的原因在于,我们刑法明确规定大麻这种能让人成瘾的麻醉精神类药品属于毒品范畴。对于毒品严加看管是没错的。
非罪化是指对有关的某些行为取消刑事处罚,但可能仍然适用于被监管或罚款,而不再列入刑事犯罪。
说这句话的人估计是想到了北美那边飞叶子的宽松环境,想让国内一部分“文艺”中青年可以“飞”得更自由自在。这种言论在痛仰微博下面体现得格外明显。
但事实上世界范围只有蓝色区域对大麻可以合法使用,但是也有限制。
我搜到篇论文,对这种“合法”做过一种解释,是说个人消遣用没问题,但基本上仍会被管控。
而且痛仰乐队这位田然属于走私,就是非法持有,这种不管放到哪个颜色的区域里面都是要坐牢和罚钱的,不知道用去罪化来洗地有什么好洗。
何况《绝命毒师》里面也有过描述,所有最终走到冰毒、海洛因等“重症”毒瘾上的瘾君子们,一开始都是栽在了诱导性毒品上。大麻就是这种诱导性毒品。
而且我发现不管是痛仰所在的摇滚圈还是宋冬野所在的民谣圈(其实也没那么区别明显,感觉圈圈通联),都有一种思想是飞叶子是为了更好的创作。
宋冬野被抓之前对吸大麻这件事也轻描淡写,觉得可以改正。
但事实上,宋冬野吸大麻吸了有两年,一直没戒掉。
给创作带来灵感?这个圈子里多的是天才写出了好作品,不靠药物只靠自己的感知能力。宇多田光12岁写了《First Love》,难道是飞出来的吗?
当然让我想动手写一下这件事的,主要还是我搜新闻看到的那些粉丝支持论。那种“只有我理解你的牛逼”的样子让我怀疑自己是不是三观出现了问题。
公众人物是什么?公众人物在一定范围内拥有一定的社会地位,有重要影响,也为大众关注,并能从中得到巨大利益。
张歆艺拿着几十万的片酬,结婚能上杂志封面,当然是公众人物。
痛仰乐队2016开着巡演,一场商演价格是十几万,他们的言论影响着不少文艺青年,当然也是公众人物。
但是这些公众人物可能太关注“我”或者“我们”的小众感受,而让自己的任性强行凌驾于社会基本的原则上,可笑,但并不少见。
医患关系这几年很紧张,经常能看到医闹的帖子,大家一边转一边感叹。是,我知道大家看病的时候多多少少都会遇到一些不愉快,但是把“有”说成“没有”,利用自己的话语权煽动粉丝甚至普通人心里积压的怒火来达到让自己泄愤开心的目的,过分吗?真的过分。
十月份大家都看了《湄公河行动》,一边感叹张涵予和彭于晏很帅,一边把缉毒警察的不易和折磨又复习了一遍。
我们小时候应该都被组织去看过那些禁毒影片,里头的人形销骨立在地上打滚颤抖,可能是我们小学噩梦最早的来源。现在你不一定会为这种方式买单,那么看一下缉毒警察们的心酸和血泪,总应该有点恻隐和尊敬吧?
我当然认为公众人物有权利表达自己的观点,要求更好的生活品质,只是在你们发言之前先想想,底线还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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