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检说法】周杰伦最近有点“忙”

【渭检说法】周杰伦最近有点“忙”

港台男星 2016-05-27 11:06:45 71


某电商品牌创始人陈年近日做客访谈节目时 ,说到:我觉得穆旦应该甩周杰伦几十万条街吧。一百年后大家肯定都还记得穆旦,周杰伦肯定就是垃圾了。此话一出,引起网络一片哗然。那么,网上侮辱他人犯法吗?需要承担责任吗?承担什么责任?首先我们观看一段视频:

视频经微博传播后,持续发酵,影星袁立,周杰伦好友方文山及其粉丝纷纷站出来为周杰伦打抱不平。


很明显,网上侮辱他人是一种违法行为。今天,小编就用法律武器“声援”周杰伦:网络言论自由,但也有法律边界,越了界当事人就必须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何为“名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 101 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何为“侮辱”?

《民通意见》第140条规定:“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捏造事实公然筹划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渭检君有话说

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这为人们自尊、自爱的安全利益提供法律保障。有权维护自己的名誉免遭不正当的贬低,有权在名誉权受侵害时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第【101】期

图文制作:孟伟  杨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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