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凌晨,艺人高以翔被曝在录制浙江卫视《追我吧》节目时晕倒,现场医护人员经过心脏复苏抢救后,在2点30分左右,高以翔被送上了救护车。
有博主爆料称,高以翔确实经过了心肺复苏,但是休克很久并没有醒过来,随后有博主发文称“人没了,猝死”。
随着事件的不断发酵,“高以翔怎么了”“追我吧”等话题纷纷登上微博热搜,就在网友一边为高以翔默默祈祷,一边声讨着节目组时,11:15分消息传来,确认抢救无效去世。
高以翔公司发声明称:经近三小时的急救后,(高以翔)不幸离开了我们,我们悲痛万分,至今无法接受。据称,高以翔遗体明日运回台北,女友也飞赴浙江。
一档什么样的节目
《追我吧》是拥有“周五档独角兽缔造者”之称的浙江卫视,在第四季度打造的重磅综艺,2019年11月8日接档《中国好声音2019》开始首播。“追我家族”常驻MC包括陈伟霆、黄景瑜、华少、范丞丞、萧敬腾、宋祖儿、吴宣仪。
这档节目试图用年轻荷尔蒙的碰撞,再次刷新大众对综艺大片的想象,并在你追我逃的竞技中,重新定义热血青春。力图带给观众前所未有的博弈感、悬念感和命运感。
为求不可复制的实景体验感,节目组“包下一座城”,把酷炫的一系列大型闯关装置落地在宁波CBD,整个节目装置、舞美搭建费用超过了1亿元。
为了在追跑战中刺激嘉宾冲破自己的体能极限,节目的挑战关卡设置相当硬核。
近距离感受下:
“蜂巢虫洞”,类似于迷宫,需要嘉宾在不断尝试中找到最佳的通过路线。
“平衡滚筒”,要求嘉宾在两个旋转的滚筒上迅速找到身体平衡点,以最快的速度通过。
“爬楼速降”,参与嘉宾需要吊威亚爬70米高楼登顶,并从这座高楼高空滑索140米到另一座高楼。
除了大型硬核装置,节目组也把录制时间放到了晚上,把挑战人员分为两队对战,即追我家族(明星阵营)和追逐团(超能素人阵营)展开强弱对抗,明星阵营为逃的一方,被追逐团追逐。
作为浙江卫视强势打造的另一档原创户外竞技运动节目,节目组希望在“你追我逃”的硬核竞赛氛围中,嘉宾能够突破体能极限,展现坚持不懈、永不言弃的竞技精神。
国家运动员都吃不消
早在《追我吧》播出前期,就有网友对节目组的赛制进行抨击,梅花桩、飞檐走壁、徒手爬楼,包括黑衣人在后面追,各种跑酷,都被指为“变态”“只为效果,不顾人性”。
在节目第三期,请来了飞行嘉宾,两个奥运冠军邹市明和李小鹏。李小鹏在节目中一直喊着:不行了,不行了,我真的跑不动了。邹市明也称能不能歇会儿。
在玩游戏时,邹市明不慎掉进了球海,在邹市明挣扎期间,节目组并无一人上前察看,而此时邹市明的腿已经失去知觉,宋祖儿最早发现了邹市明的异常,陈伟霆也发现情况不对劲,呼叫节目组,此时在大幕上,“闪耀时刻”的字眼格外醒目。
大众的呼喊似乎并没有任何效用,为了节目效果,节目组甚至请来了跑男家族来踢馆,熟悉的配方,相同的味道,“跑男族”“追我族”,深谙综艺之道的节目组,在舞台背后看着前台“两大家族”的对抗,露出了欣慰的笑容。“节目成功了。”他们在心里暗暗庆幸。
如果互联网有记忆,高以翔事件绝非孤例。2013年4月19日,释小龙助理在《中国星跳跃》节目基地溺水身亡,《高能少年团》节目录制时,节目组让几位嘉宾在暴雨中奔跑,同时在凌晨时被叫起来玩游戏,游戏结束后两小时,又被叫起床。张杰在录制《王牌对王牌》时因缺氧晕倒,砸到凳子上致使面部淤青。
而在《追我吧》节目中,明星白天拍戏、代言、接商业活动,晚上录制节目到凌晨,在有限的挑战时间内,全程奔跑,对于人的体能极限,节目组似乎有些高估。有网友爆料称,“追过一次综艺现场,就再也不去了,半夜三更打车回家都难。”而在精心设置的综艺环节后,“节目组到底想传达什么呢”也成为观众最大疑惑之处。
疯狂的综艺VS夺命的收视
翻看《追我吧》官方微博,透露的是市场不景气之外,另一番繁荣景象。“引爆多平台”“喜提收视三连冠”,在“高以翔惨剧”发生前,节目组对外宣传的口径中,是一场场大满贯的数据,以及一次次冲高的收视。
影视寒冬的到来,使得艺人的生存路径逐渐收窄。进入2019年下半年,《演员请就位》《演技派》《我就是演员》等演员选角节目层出不穷,节目中不乏阿娇、明道甚至更大咖的演员,在台前诉说演艺道路的艰辛,而这或许只是冰山一角,演员们真实的生存现状或许比呈现出来的更加残酷。于是在本职职业之外,参加综艺节目,成为演员、明星们另一条生存路径。攫取到流量和实力明星的综艺们,自然不会错过一波波热度,一场场超话。
在高以翔事件引爆之时,节目组姗姗来迟了一篇公告,称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全力抢救,医院最终宣布高以翔心源性猝死。
有网友抨击节目组,在事件发酵之初,一顿热搜猛操作,也有人抨击节目组为了收视不顾嘉宾安全,而高以翔事件究竟如何追责,虎嗅也请教了相关律师。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赵占领称,这件事情的关键要看高以翔所属的经纪公司,与节目的制作单位之间的商务合作合同是怎么签订的。合同中应该包括节目录制的相关细节以及相关约定,比如录制哪些内容,什么时间去录制,录制多长时间,节目组提供何种录制条件等等这种细致条款,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约束。这都是经纪公司与影视制作、综艺制作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常见的内容。
另一方面,高以翔与经济公司之间应该签署有经纪合同,双方并不是劳务合同关系,而是经纪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主要依靠该合同进行约定。
高以翔在参与节目录制的过程中,猝死身亡,需要去追寻经纪公司和节目组是否有过错,应该说这个事情有多方面原因,但和高以翔自身也脱不了干系。到底是谁的过错,需要继续判断是否有其他主体。
比如说节目组有没有按照和经纪公司商务合同的约定进行录制,有没有严重超出约定时间的录制,包括晕倒时是否及时采取救助;比如说经纪公司,是否存在为了压榨艺人,给艺人安排过紧的行程,导致没有休息时间,当然这中间怎么约定的,还是要看合同细则,从而判断各方过错程度。
赵占领称,整件悲剧的发生,一定也是和高以翔自身的身体状况脱离不了干系,除此之外,经纪公司和节目制作单位的过错程度,只能根据合同来看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目前只能做这些分析和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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