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采购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经青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现将高湖镇法治文化艺术长廊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采购编号:
QTFSCG2017-094
二.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三.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
四.采购人:
青田县高湖镇人民政府
五.采购代理机构: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青田县泥湾新村10幢2单元5楼
六.采购项目内容:
七.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规定;
(2)投标人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且经营范围含雕塑设计、制作、安装的独立企业法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文件的发售:
(1)获取方法:网上下载,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网(http://www.qingtian.gov.cn/cgtb/)。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招标文件编制费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
(2)投标人应于2017年11月28日09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支票、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交至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青田江南支行,银行账号:1210223509200025049,银行号:102343222355。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11月28日09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到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青田县塔山路101号)二楼开标室(三),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一.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采购将于2017年11月28日09时在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青田县塔山路101号)二楼开标室(三)开标。
十二.本项目具体联系人:
1、采购人名称:青田县高湖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徐碧
联系电话:13575382368
地址:青田县高湖镇人民政府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霏霏
联系电话:0578-6962997
地址:青田县泥湾新村10-2-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青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吴建飞
监督投诉电话:0578-6826642
传真:0578-6830575
地址:青田县临江路东路1号
青田县高湖镇人民政府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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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小编|招投标中心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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