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高湖镇法治文化艺术长廊项目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高湖镇法治文化艺术长廊项目招标公告

青田招投标中心 内地男星 2017-11-07 18:50:49 64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采购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经青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现将高湖镇法治文化艺术长廊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采购编号:

QTFSCG2017-094


二.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三.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


四.采购人:

青田县高湖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青田县泥湾新村10幢2单元5楼


六.采购项目内容:


七.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规定;

(2)投标人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且经营范围含雕塑设计、制作、安装的独立企业法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文件的发售:

(1)获取方法:网上下载,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网(http://www.qingtian.gov.cn/cgtb/)。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招标文件编制费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

(2)投标人应于2017年11月28日09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支票、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交至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青田江南支行,银行账号:1210223509200025049,银行号:102343222355。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11月28日09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到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青田县塔山路101号)二楼开标室(三),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一.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采购将于2017年11月28日09时在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青田县塔山路101号)二楼开标室(三)开标。


十二.本项目具体联系人:

1、采购人名称:青田县高湖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徐碧

联系电话:13575382368

地址:青田县高湖镇人民政府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霏霏

联系电话:0578-6962997

地址:青田县泥湾新村10-2-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青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吴建飞

监督投诉电话:0578-6826642

传真:0578-6830575

地址:青田县临江路东路1号



青田县高湖镇人民政府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7日




本期小编|招投标中心办公室


青田招投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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