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李薛连续剧更新,瞬间流量爆棚,别的什么事都提不起大家的兴致了,专心吃瓜看锤。
但这样也淹没了一些声音,比如张艺兴拖欠机票事件。昨天下午,张艺兴拖欠机票钱被起诉上了热搜,
消息源是海淀法院网,而且声明有“艺人”,杜绝了同名人犯事误伤他的可能性。
我找新闻看了下,里面很明确说出了是通过第三人刘某买的票,相当于是这个中间商出了问题。
票务也说了,订票是人姓刘,一开始不知道乘机人到底是不是明星,后来看了报道才知道已经上了娱乐新闻。
在追债新闻发出来一个多小时后,张艺兴工作室终于出来发了声明。
声明里说,机票是工作室员工向中介刘泉购买的,已经支付了票款,
并且出示了这两段机票的咨询记录,
并且显示了对方的收款记录。
当然张艺兴工作室做事也是非常仔细了,转账记录彩印下来加戳公章。
工作室澄清之后,评论里纷纷为张艺兴不值,觉得明明不是他的错,却还要背锅,
还有粉丝拿上上周的芭莎之夜做例子,说张艺兴人家捐了15辆救护车,105万,至于拖欠两万多块钱的因公出差费用吗?
就在大家觉得这是一出乌龙闹剧的时候,张艺兴粉丝又突然发现自己生活群里也有朋友上过这个刘泉的当,
而且中招者不止一个人,好几个人都从他那里买票。
而且还挖出了刘泉的微信号。
据受骗者说,之所以认识刘泉是因为他是朋友的亲戚,于是在他那里订过票,
但现在这两位也没法确定刘泉是不是把自己当初的票款交给了公司,有点担心自己也在无形中拖欠了航空公司票款,而且后来这几位粉丝取消了飞行计划之后,刘泉并没有返还票款。
根据刘泉朋友圈截图,他在7月30日之前都还在正常更新,没有任何异常,
其PO文内容也都是在国外吃喝玩乐,享受生活的样子。而且这个刘泉的微信号和头像,和张艺兴晒出来的截图能对上。
在张艺兴工作室澄清之后,粉丝未必买账,虽然前几名评论还是“下不为例”和“一致对外”,
但不少粉丝还是觉得,工作室因为工作疏忽而导致张艺兴名誉受损,不应该轻易被原谅。
还有大粉出来吐槽,说要么我可以兼职,你们要不要用用勤劳肯干不出错的我?
虽然每家粉丝都会对自家爱豆工作室不太信任,总觉得这样那样出错,但买个票都能出错引来问题的,也是不太多见。
这种莫名其妙的官司,最近遇到的人还真是不太少。我前两天其实还写了金鸡奖,说范冰冰和邓超终于告别三金挂零,范冰冰靠的就是《我不是潘金莲》这部电影,争议也值。
虽然这部片子争议真的不少,上映时也因为冯小刚一封“潘金莲”口吻的信而被群众看轻,
以至于评分只有6.7,
但不妨碍冯小刚靠着这部电影一部部撸奖到手软。
也算是他近期的一次口碑小回春。
但在今年,广东增城一位叫做潘金莲的市民直接把冯小刚刘震云等人告上法庭,觉得这部电影上映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
在起诉书里,这位潘金莲说《清河县志》写明潘金莲是千金小姐、是贤妻良母,但刘震云却说“自宋朝到如今,人们都把不正经的女人叫潘金莲”,这就是歪曲事实。
不过看新闻里写,其实很早之前就有人在拿“潘金莲”说事了,
不过在电影上映之后更频繁一些。
而告冯小刚的这几位是希望通过这一告,来洗去潘氏族人这几百年的耻辱和名誉受损。。。
当然最后,北京朝阳法院作出判决,认定本案中的原告潘金莲,仅是与文学作品《水浒传》中的人物形象同名,与小说《我不是潘金莲》及同名电影、预告片并无直接利害关系,不符合起诉条件,裁定驳回原告潘金莲的起诉。
在这件事之外我觉得比较荒谬的投诉,还有一个就发生在去年是说林妙可不回复微博留言,所以要告她。
而所罗列的理由是,林妙可不回微博留言是侵犯了自己人格尊严和身心健康,所以要索赔。
这件事发生在全国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之后,不过有些人滥用这种诉讼权利的现象,在制度刚刚推行之后就冒头了。2015年的时候,上海浦东新区法院就接受投诉,说觉得赵薇老是在瞪自己,所以需要赵薇赔偿自己精神损失费。
这条奇葩新闻直接推动了上海高院对滥诉行为追责的讨论。
我觉得赵薇也是惨。。。
这类奇葩诉讼不止我国有,其实隔壁日本也不少了,以前AKB48有个妹子叫岩田华怜,
在她16岁的时候有次握手会,有个38岁的男粉丝向她求婚,岩田华怜拒绝了,
这位38岁的粉丝长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