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护浦市古镇旅游景区的完整性,让《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浦市历史文化名镇保护管理条例广为人知,本次活动由浦市古镇管委会主办,县民宗文旅局、县执法局、县教体局、县卫计局、浦市古镇文化旅游公司承办。
3月1日上午,在浦市古镇游客中心举行泸溪县宣传贯彻《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浦市历史文化名镇保护管理条例》万人签名活动。活动由县政协副主席李文林主持,县委常委、县宣传部部长向梦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尚远道分别作宣传动员讲话。浦市经开区、浦市镇政府、浦市镇执法中队、浦市镇派出所(交警)、浦市市质所、浦市司法所、浦市自来水厂、二中、二小、浦市中心医院、浦市中医院、古镇旅游公司、村社区等单位参加活动。
签名会现场
锣鼓队及学生方队抬宣传标语游古街
对游客行人发放《湘西州浦市历史文化民镇保护管理条例》
近年来,我县紧紧围绕湘西州打造“国内外知名生态文化公园”这一战略和总愿景,始终坚持全域生态、全域文化、全域旅游、全域健康“四个全域”理念,唱响“沅水画廊、浦市古韵”旅游品牌,奋力掀开全域旅游新篇章的裂变历程,推动泸溪生态文化旅游业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跨越式发展,“一核两带三圈”全域旅游格局逐步完善,“泸溪一日游”整体框架基本成型,连续两年被评为“湘西州生态文化旅游发展良好县”。
浦市古镇作为泸溪全域旅游发展的龙头,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2010年被列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2016年成功创建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2017年获评“第三届湖南省美丽少数民族特色村镇”、湖南省“经典文化村镇”。做好浦市历史文化名镇保护与利用是湘西州建设国内外知名生态文化公园,打造湖南省全域旅游基地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板块,为进一步加浦市历史文化名镇保护管理,更好的发挥泸溪全域旅游“龙头”示范效应,我县于2017年3月着手浦市历史文化名镇立法起草工作,历时8个多月,《条例》于2017年11月30日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查批准,并于2018年3月1日正式颁发实施,在我州立法史上开创了“三个第一”,即第一个立法用时最短、第一个省州人大常委会领导提前介入、第一个引入第三方合作,得到了省州人大常委会的高度肯定和一致通过。《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浦市历史文化名镇的保护管理将步入法制轨道,必将对浦市历史文物建筑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利用、景区规范管理以及旅游产业发展产生重要意义。
编 辑:杨婵
资料来源:浦市古镇文化旅游公司、杨建波
图片来源:杨建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