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惹祸!3名男子被刑拘!
11月14日凌晨,雅安市公安局雨城区分局青江派出所接到报警称,辖区内一出租车司机正在被殴打。值班民警接警后迅速到达现场进行处置。
民警到达现场后,迅速将犯罪嫌疑人舒某某、王某、柳某某三人控制,并联系120急救中心将两名受伤司机送医治疗。经查,2023年11月14日凌晨,犯罪嫌疑人舒某某、王某、柳某某等人聚餐后欲打车回家,因司机不愿搭载醉酒乘客,惹怒三人,三人将出租车强行拦停后,对司机进行殴打,期间有其它劝架司机也被三人殴打。
目前,三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已被雨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全链条打击查处非法捕捞案2起
雅安市公安局名山区分局成立打击非法捕捞工作专班,有方向、有重点、有步骤、有计划地推动专项工作。向社会公布打击非法捕捞犯罪举报电话和举报奖励办法,梳理12345热线关于非法捕捞的举报线索,通过线索经营、蹲点守候,现已办理非法捕捞案2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3人。在破获案件后,对以抓获嫌疑人的车辆轨迹、资金、人物关系、渔获物买家进行深挖细挖,实现全链条打击。
大力整治电动车加装遮阳雨棚
11月15日,荥经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结合辖区实际情况,采取定点执勤方式,在县城区各重点路段设立临时检查点,重点查处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加装遮阳棚等交通违法行为。
整治过程中,执勤民警向过往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宣传非法加装遮阳棚的危害性,并帮助驾驶人拆除遮阳棚。通过现场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
此次行动,有力打击了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加装遮阳棚的交通违法行为,共拆除遮阳棚200余顶,暂扣电动车10辆。
行政拘留3名寻衅滋事违法行为人
11月5日凌晨1时许,汉源县公安局九襄派出所接周某电话报警,称其因纠纷被人殴打。经查,当日甘某涛、李某、李某晨等人相约在九襄镇某酒吧内共同庆祝3人18岁生日,期间与周某发生纠纷,后甘某涛、李某、李某晨3人不顾周围人员劝阻,先后3次对周某实施殴打、追打行为。民警经过缜密调查后,将甘某涛、李某、李某晨3人抓获归案。经询问,甘某涛、李某、李某晨亦对其3次殴打周某的违法行为如实陈述。
目前,甘某涛、李某、李某晨3人因寻衅滋事,已被我局依法行政拘留。
群众主动上交50枚雷管
11月8日,石棉县公安局新棉派出所收到辖区群众主动上交的50枚雷管,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经了解,该群众在收拾老房子时发现以前遗留下来的一些雷管,想起平时民辅警开展的关于缉枪治爆的相关法律知识,认识到私藏危爆物品的危害性,于是主动将雷管上交到派出所手中。
民警对其主动上交民爆物品,配合公安机关工作的行为表示肯定,并鼓励其向身边的亲朋好友积极宣传缉枪治爆相关政策及其法律法规。目前,50枚雷管移交至雅安中瑞工程爆破有限公司作处理。
集中销毁假冒伪劣烟花爆竹
11月7日,天全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联合天全县天一乐烟花爆竹公司工作人员,在某矿区集中销毁一批假冒伪劣烟花爆竹。
民警在周边设置警戒线,由爆破专业人员采用燃烧法进行集中销毁孔明灯1580个、鞭炮122箱、组合烟花68箱、玩具小烟花53箱,以及零散烟花若干。随后,工作人员对现场进行了妥善清理和后续处置,确保销毁现场无隐患。
此次集中销毁,有力震慑了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消除了安全隐患。
查处1起为他人实施电信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案
11月12日,芦山县公安局芦阳派出所查处1起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案,处罚违法人员1人。
经查:2023年9月11日至10月10日期间,李某某(男,19岁,芦阳街道人)在芦山县某网吧上网时,利用手机网银和支付宝转账的方式,帮助他人转移犯罪资金3笔共计18899元,从中获利44元。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已依法对李某某处以行政处罚。
“四强”举措保障秋冬季道路安全畅通
宝兴县公安局紧密结合安雅·百日安全攻坚行动和全县道路交通五大专项整治行动,针对辖区秋冬季道路交通特点,采取“强化治理,动态消除道路隐患”“强化管控,全力净化路面秩序”“强化联动,统筹开展应急防控”“强化宣传,大力营造深厚氛围”—“四强”举措全力保障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以高水平安全护航全县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