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吉林市昌邑区弘顺种植专业合作社召开2018年终社员分红大会。吉林市农委、市供销社、市供销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相关领导人员出席本次大会。
伴随着欢快的旋律,乡亲们满怀期待地走进了会场,现场的氛围喜气洋洋,如节日一般。每个人都笑容满面迎接激动人心的分红时刻。
会上,吉林市弘顺种植合作社理事长陈玉华总结2018年工作并祝新年贺词,由合作社监事刘志国公布2018年度弘顺合作社生产经营账目,提出分红方案,合作社参会代表全体通过。陈玉华理事长为社员代表发放合作社2018分红红包,签订2019年土地流转协议并支付流转费用。
据了解,弘顺种植专业合作社是吉林市供销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成员之一。2018年弘顺合作社实现盈利75.3万元,盈利返还45.18万元,占可分配盈余的60%。按照资金入股形式分红,一股1000元,一共2000股,每股分红220元。
孤家子村一组的土地转让代表陈洪彬对记者说:“我在合作社入股三年了,三年的分红就已经基本回本了,2019年我的地也要包给合作社,包给别人就是一万,包给合作社就是一万三四。”
理事长陈玉华在接受采访时说:“合作社现有成员109人。作为党和政府与合作社成员沟通的桥梁纽带,合作社很好地履行了传递党的政策信息、带领农民致富的载体功能。我们将按照各级政府的指示,一如既往地建设好、经营好合作社。突出示范作用,真正做到培育新农民,服务新农村。”
吉林市农委农村经济管理处处长韩文信介绍,农民合作社是提高农户组织化程度、落实扶贫攻坚、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有效载体,近年来,市农委高度重视,强化措施,量质并举。通过政策引导、示范社创建、构建政策支持体系、开展业务培训,有力地促进合作社的发展。到2018年末,全市工商注册农民合作社6251家,近三年平均每年增长超800家。
2019年1月吉林市弘顺种植专业合作社被评为国家级示范社,是吉林市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农村合作社。
作者:吉林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婷 李金铭 实习生 车舒
责编:李婷 编辑:李金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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