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7月10日)中午,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发布通报:
2020年7月10日,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黄毅清贩卖毒品案在虹口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黄毅清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缴获的犯罪工具予以没收。
虹口区检察院指控,2018年12月至2019年7月间,被告人黄毅清经事先与购毒人员余某某联系,在其家中及居住的小区附近,先后5次将5包共计约80克“冰毒”贩卖给余某某。被告人黄毅清明知是毒品仍予以贩卖,其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第七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控辩双方对证据进行了当庭质证,并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被告人黄毅清作了最后陈述。法院根据被告人黄毅清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态度及社会危害性等,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曾造谣警方是周立波保护伞
后被查出涉贩卖和吸食毒品
去年(2019年)8月28日,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近日,黄毅清(男,34岁)因在网络散布不实言论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后,继续通过网络发布不实言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其行为已涉嫌寻衅滋事罪,虹口公安分局于8月3日依法对黄刑事拘留。后经进一步调查,公安机关发现黄毅清还存在向他人贩卖毒品和吸食毒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日前,公安机关以黄毅清涉嫌寻衅滋事罪、贩卖毒品罪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对其吸毒违法行为另案处理。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同日(2019年8月28日)下午,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通报,虹口区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贩卖毒品罪对犯罪嫌疑人黄毅清(男,34岁)批准逮捕。
据过往报道,网民“@AndyHYQ替身”在新浪微博多次发帖,指称上海经侦民警充当他人“保护伞”,并称掌握一定证据和线索。经上海市公安局核查,黄某清因私人恩怨纠葛,为发泄私愤,故意编造杜撰和发布相关帖文。2019年7月28日,警方依法对其作岀行政拘留处罚。
2019年7月29日上午,虹口公安分局再次发布警情通报,对有寻衅滋事违法行为的黄某清作出行政拘留5日处罚决定。但因黄某清右跟骨存在骨折的病情,经医院确认须尽快进行手术治疗。
随后警方依法对其作出停止执行行政拘留的决定。南都记者从警方人士处获悉,拘留决定机关同意停止执行行政拘留的,在被拘留人停止执行的情形消除后,将不再执行原行政拘留决定。
南都记者注意到,截至目前,在黄毅清的个人认证微博中,置顶的仍是指路 @AndyHYQ替身 有周某某“爆料”的微博。记者发现该博主曾在2019年7月28日就其发布的“周某某、胡某和上海经侦部门的不实帖文”发表道歉声明,警方随后的停止拘留决定也在该博评论区引起网友热议。截至2019年8月3日,该博持续发布与周某某的个人恩怨往事,并于8月2日发文“劝网友善良”,称“网友的真面目我早就看穿,人最怕的,就是“理智”成为了“情绪”的俘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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