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路明,深圳市源创力离岸创新中心总裁,曾任深圳市科技局副局长,深圳清华研究院副院长、深圳市科协主席等职。主持制定了深圳市一系列科技创新重大立法、决策研究工作,推动了民办科研机构的理论研究与实践,设立了深圳在波士顿等地的海外协同创新中心等。
中国称雄数字化创新的三大法宝
数创研究社:我注意到,您一直有关注和强调数字技术的重要性,能否在这里对此做一些介绍?
周路明:这一轮的数字技术创新和数字经济发展,孕育着未来10-20年的重大发展机遇,是全球范围内的一个大潮流,我个人非常看好中国未来在这一块的发展。
我们所说的数字技术是一组相互关联的技术组合,包括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云计算、5G等等元素,它们的工作是围绕数据采集、存储、处理、传输、共享、交易等环节来展开的。
这也就意味着,新一轮的技术创新可能不再是简单围绕某一个产品来展开,新技术所解决的问题是在一个大得多的场景下展开,可能是一个产业和技术的生态、一个园区甚至是一个数千万人的城市。
正是基于这些因素,我们说这一轮的科技创新,在知识上呈现出跨学科的特征,在产业形态上呈现跨行业的特征,在政府规管上呈现跨部门的特征,这些跟传统的科技创新有着很大的不一样。
我们讲,传统的科技创新推崇的是成果转化模式,而在数字技术崛起后,应用端驱动的创新逐渐变成了主流,而受益于这些年的积累以及一些得天独厚的条件,中国在这一块的优势可以说是相当显著。
尽管在数字技术创新这一块,我们的基础技术和美国还是存在很大差距,但是在应用端的创新方面,我们有不少他们没有的有利条件。甚至一些中国做人工智能公司的朋友告诉我,他们在跟跟海外同行交流的时候,就经常发现国外的很多应用落在中国后面。
因为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和改进,非常依赖于应用端的条件,包括数据、场景等等,而这些东西中国正好有着巨大的优势。
过去20年,中国通过快速的数字化积累全世界数量最多的数字化公民,通过数字化基础设施和智慧城市建设形成了全世界最丰富的数字化应用场景,以及海量的数据资源,我将之视作中国称雄数字化创新的三大法宝。
如果我们的企业充分利用好这三大法宝,然后政府又能将跨部门管理的问题解决好,能够尽快地去出台新的数字经济业态的管理规范,那就会形成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的双轨驱动。
数创研究社:您觉得中国在应用端的优势真的能够对冲美国在源头的优势吗?
周路明:中美科技战对于中国而言是个防御战,它要卡脖子弄死我们,我们靠规模化把脖子长粗,让它费劲又伤身体,只要弄不死我们就赢了。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如果跟美国人拼源头,注定要落入陷阱(就像当年美苏之间的军备竞赛)。
所以,坚持应用端牵引的源头创新应该成为我们的基本策略。所谓完全的自主可控,全面布局源头创新,从根本上解决卡脖子问题是一个不切实际的想法。
我们必须承认一个事实:美国人在科技创新金字塔部分占据支配地位的局面在未来相当长的时间内都无法改变,这意味一部分卡脖子现象将长期存在,但这种倒逼的压力会在我们的源头产生一些改变,卡脖子的压力会逐步减轻。
另外需要澄清的一个误区是:卡脖子本身不是一个科学问题,尽管它和源头有关,但本质上是一个技术问题,是应用端的问题。我们提及的光刻机、芯片、数据库、工业软件等卡脖子技术,它背后都是一些著名的技术公司,而不是对标每一项或某几项基础研究的成果。所以,头痛医头比头痛医脚更靠谱一点。
在数字技术这部分,中国应用端的优势也的确开始显现出来。去年10月美国的一个管人工智能的空军高官辞职,他就说在人工智能这一局,美国已经完全输给中国了。其实他说的是在应用端我们的智能装置学习的场景和数据比美国多,进化的速度快。
前些时有一个做人工智能的企业老板给我提了一个观点,他说现在人工智能的进化,美国是单个智能产品的智能进化,中国则是系统性进化,这个系统可能是城市级的甚至更大级别智能的进化。其实他说得也是中国应用场景的规模问题。
这个观点非常好地解释了,为什么在中国科研领域痼疾没有根本性改变的情况下,中国数字技术公司却能够以快于西方竞争对手的节奏发展。
这是美国精英比较忧虑的地方,当然,反过来也验证了在应用端驱动的技术创新模式是一定要坚持的方向。
应用端创新离不开互联网平台企业
数创研究社:提到数字经济和数字创新,就不得不提到互联网平台企业,您怎么看这类企业在数字创新中起到的作用。
周路明:在数字技术创新时代,互联网平台企业是国家核心竞争力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正是有了互联网产业的繁荣,在数字经济来临的时候,中国因为软硬件兼备的优势才能在两强相争的格局中占有一席之地。
过去单纯依赖硬件创新的强国(包括欧洲、日本)都已经不是数字技术时代的合资格玩家,千万级人口规模的国家更是被边缘化。互联网企业是我们过去40年科技创新留下的重大成果,千万不能以偏概全否定其重要价值。
至于说道互联网产业对实体经济的冲击,互联网平台企业的垄断问题,主要还是政府需要通过立法改善监管,不应把责任都归结到市场主体身上。
市场经济的一个基本原则是企业只要守法经营,获得商业上的成功就是对社会最大的贡献。现在一些自媒体对互联网公司进行道德绑架是数字技术创新时代的背景噪音,不能听任这种噪音干扰经济治理,影响企业发展的积极性。
另外,还有很多人责备互联网公司没有去研发很牛逼的技术,就更是扯淡,是对市场化技术创新规律的最大不敬。在市场化的创新中,技术是一个工具,市场总是选择合适的技术来实现商业上的成功,技术卡脖子是生态出了问题,该去问政府为什么没有规划、建设好生态,不应该责备企业。
在数字技术创新这一轮机会中,大湾区尤其是深圳软硬件优势明显。我希望像腾讯公司这些大的互联网平台企业,能够扮演一个重要的组织者的角色,腾讯应该是有资源、有能力做这件事情的。
一旦腾讯能够将自己原来的虚拟场景,跟现在的物理场景打通,最后势必会拉动一大批的产业的转型,完全有能力发挥“顶天”和“立地”这两方面作用的。“顶天”就是帮助研发型的科创公司怎么样去快速成长,解决未来的产业和技术问题,“立地”就是帮助大量的传统企业去完成数字化转型,去协助他们培养这块的人才。
从这个角度来讲,在这一轮数字化创新的大赛道里边,互联网平台企业扮演的角色非常重要,因为他们具有软硬贯通,即虚拟和实际场景相结合的能力。可以说,如果我们的互联网平台企业,能够有意识地往这个方向发展,那他们在将来就会成为国家科技创新的重要的战略性平台。
数创研究社:过去一段时间,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主流舆论负面评价诸多,比方说,其中一个比较普遍的观点,是中国的互联网企业是抄袭别人才发展起来的,真正属于自己的原创少之又少,对此,您怎么看?
周路明:说我们的互联网平台,是抄袭了别人的东西才发展起来的,这个指控是没有什么道理的。
因为跟随式创新,一直是过去中国40年科技创新的主流。
要知道,直到现在为止,真正能够站在金字塔上,做出原创性研究成果的,也就那几个国家,也就那几家大公司。
中国的跟随式创新能够跟得上,而且在跟上以后,又通过规模经济效应,在商业上取得成功,这实际上是我们创新的一个路径优势,不应该被指责。等我们有了实力之后,再去说走向无人区的事嘛,对不对?
当然,对几家大的成熟的互联网平台型公司,发展到今天这个阶段,已经具备了相当的资源和能力,完全可以在无人区发挥一些组织者角色的功能。
我一直在说,中国数字经济最大的优势就是场景的优势,怎么样把将这些场景组织起来,系统化、规模化的呈现出来,这是一篇大文章,而互联网平台型企业完全有条件来完成这篇文章。
我提了一个数字经济社会实验室的概念,我觉得最适合扮演数字社会实验室组织者角色的,就是像腾讯、阿里这样的公司。
因为腾讯、阿里完全有条件讲自己原有的虚拟场景,跟社会城市的物理场景打通,比方说,在这个实验室几平方公里的范围内,将工作生活在物理场景同虚拟场景贯通起来,然后让这些数字技术的科创公司,将他们的产品放在这里面做研发测试、做商业模式验证,做政府规管方面的法律法规研发。
而且,这个事一旦做成,就具有了示范效应,是可以在每个城市做复制的。
在我看来,这是平台型互联网公司参与数字经济创新组织者角色,一个非常合理的切入点,这也是政府希望他们扮演的一个角色。而且可以想见,对于构建所谓的数字化产业生态这件事,企业自身也是乐意去做的。
政府在数字技术创新中的角色需要改变
数创研究社:我注意到,你经常提政府要成为数字技术创新过程中的组织者,这跟你过去主张政府应该做好市场经济的裁判员的说法似乎有所改变,为什么?
周路明:数字经济时代的创新出现了一些新的特征,那就是研发活动的跨学科、企业经营的跨行业并且因此造成了政府管理的跨部门。新的商业形态与政府管理出现强相关的趋势,而且在应用端,大量的城市应用场景的管理权、数据的拥有权都在政府。新时期科技创新政府成为一个绕不过去的角色,这是我说政府要成为组织者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