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雨|中泰固收行业负责人
S0740520110001
4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设立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重点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是对原有科技创新再贷款和设备更新改造专项再贷款的政策接续。本文从“再贷款”工具的定义、功能等方面进行介绍,并梳理了现有的“再贷款”货币政策工具,以供投资者参考。
“再贷款”是中央银行贷款给商业银行,再由商业银行贷给普通客户的资金。广义的“再贷款”是指中央银行通过向金融机构提供资金支持,以促进特定领域信贷投放的一类货币政策工具的总称,主要包括狭义再贷款、再贴现和抵押补充贷款(PSL)。
“再贷款”是央行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资金投向主要为银行和非银。前者主要反映在央行资产端的“对其他存款类公司债权”科目中,反映央行向银行投放资金的规模,其中“再贷款”为资金投放的渠道之一。截至2023年12月,“对其他存款性公司债权”余额18.6万亿元,其中狭义再贷款、PSL、再贴现合计占比37.3%。少数金融稳定再贷款投向非银,体现在“对其他金融性公司债权”科目中。截至2024年2月底,央行“对其他金融性公司债权”科目的规模仅占央行总资产比重的0.7%。
“再贷款”兼具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总量方面,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实施贷款额度控制,同时运用临时性贷款主动调节基础货币供应量。通过调整贷款的利率,中央银行也可影响市场利率,进而同时影响商业银行的货币扩张能力和社会的货币需求;结构方面,再贷款引导金融机构信贷投向,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特定领域和行业的信贷投放,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发挥精准滴灌、杠杆撬动作用。
再贷款经历了从基础货币投放主要手段到政策性金融工具、从总量控制到结构调整的转变,起到防范金融市场风险、促进信贷结构调整等作用。
功能一:基础货币投放手段。1984-1993年,再贷款是吞吐基础货币的主要渠道,占基础货币供应总量的70%以上。1994年后,再贷款的总量功能有所弱化,外汇占款、公开市场业务和创新型货币政策工具相继成为基础货币主要投放方式。
功能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市场稳定。自1998年央行宣布对商业银行贷款增加量不再实行指令性计划以来,再贷款逐渐转变为中央银行的间接调控工具,其货币投放功能逐渐淡化,而维护金融稳定的政策性手段功能则日益凸显。央行积极履行“最后贷款人”职能,通过金融稳定再贷款来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在处置银行不良资产、应对股市下跌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功能三:引导信贷资金投向和促进信贷结构调整。再贷款及再贴现的运作曾是中央银行投放基础货币的重要渠道,但国际收支持续顺差使基础货币供应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再贷款及再贴现占基础货币的比重逐年下降。由于外汇占款投放的基础货币已经过剩,再贷款、再贴现在总量上增加的余地不大。在这种情况下,中国人民银行运用再贷款、再贴现工具主要是发挥其引导信贷资金投向和促进信贷结构调整的功能。
功能转变的背后,“再贷款”出现两个新变化,一是再贷款由三类调整为四类,将再贷款由三类调整为四类,即将原流动性再贷款进一步细分为流动性再贷款和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金融稳定再贷款和专项政策性再贷款分类不变。作出上述调整,主要是考虑到原来的流动性再贷款承担了双重功能。二是抵押品扩充,人民银行接受的合格质押品只包括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和高等级企业债券等高等级债券,随着基础货币的外汇占款供给渠道减弱,人民银行通过再贷款等主动供给基础货币的渠道加强,人民银行抵押品框架面临合格质押品结构性不足的问题。2014年,央行尝试将符合标准的信贷资产纳入央行合格质押品选择范围,2015年,为解决地方债置换问题,中国将允许地方债纳入中央国库和地方国库现金管理抵押品范围,并将允许地方债纳入央行SLF、MLF和PSL的抵押品范围。
现有“再贷款”政策工具来看,1999年创设支农再贷款(2016年下设扶贫再贷款),2014年创设支小再贷款,2021年创设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2022年创设科技创新、普惠养老、交通物流、设备更新改造专项再贷款,2023年创设房企纾困专项再贷款,2024年创设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
央行货币政策司公布每季度末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的存续状态、额度和余额。截至2023年底,除长期存续的支农、支小再贷款外,阶段性工具中仅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和房企纡困专项再贷款仍处于存续状态。再贷款各项工具总额度为37150亿元,余额为30318亿元。增加5000亿元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额度后为42150亿元。
风险提示:数据及政策更新不及时等。
发布时间: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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