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医院管理,多视角分析、避免、解决医疗纠纷及涉医诉讼相关问题研讨班
拟请专家:
杨立新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 中国民法学研究会 副会长
赵 越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医疗副院长
刘永梅 山东省千佛山医院 医务处处长 山东省法医司法鉴定中心 主任
李轶忻 山东大学第二医院医务处 副主任 副主任医师
张 龑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副教授
毛立军 北京大学深圳医院 社会工作部主任
汤建华 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投诉管理科主任、主治医师、注册执业律师
范秀玲 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医药健康卫生法律事务部负责人;深圳仲裁委医患纠纷调解仲裁院仲裁员;广东省律师协会医疗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东律师首批专家库行政法律事务专家。
【培训对象】
1、各卫计委(卫生局)有关领导,医政处/科、科教处/科、农卫处/科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相关管理人员;
2、各级医院院长(书记)、纪检部门、副院长、医务处/科、质控科/办、医患办、病案科/室、院办、门(急)诊、护理部及临床科室负责人及业务骨干。
二、医疗机构招标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风险防范、案例解析高级人才研讨班
拟请专家:
胡锦光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欧阳克勇 陕西省政府采购中心顾问 《世界医疗器械》杂志编委 专栏撰稿人
顾伟民 济南军区总医院医学工程科主任
吴小明 政府采购专家 高级经济师
张恩科 陕西省人民医院设备处处长
汤黎明 南京军区总医院医学工程科主任各省、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待定)
【培训对象】
各级医院纪检监察科室主管领导、审计部门主任;招标办主任、物流中心主任;设备主管院长、设备科长、设备采购、耗材采购、物资采购负责人;财务科资产管理员;临床科室尤其是高值耗材使用科室负责人。
【培训安排】以上二期培训
培训地点及时间:
2017年02月17日—19日 昆明市
昆明石林
滇池
2017年03月17日—19日 西安市
2017年04月14日—16日 洛阳市
【每期培训费用】
会务费1980元(含国家级一类学分10分、培训费、结业证书、资料费、教材费、照相合影、茶饮、会议期间中餐、晚餐);住宿统一安排,费用各单位自理。
【证书颁发】
参加全部课程学习并考核合格者,颁发中国人民大学统一编号结业证书,
加盖中国人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公章。结业证书可按证书编号在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培训管
理办公室官方网站上查询。
【报名程序】
提交报名表→提前一周电汇或转账学费→入住
1、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发邮件至[email protected]。
2、学员按要求于开学前一周将培训费汇款或转账到中国人民大学账户,请将汇款凭证或转账凭证传真到招生办公室。培训费由中国人民大学财务处开据中央行政事业单位统一收据,食宿费由所在酒店开据机打发票。
3、学员报到时请带上身份证原件。
【汇款帐号】电汇或转账前请先和招生办联系确认,汇款银行行号(321)要写
户 名:中国人民大学结算中心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双榆树支行(321)
帐 号:0109 0321 0001 2011 1107 340
用 途:在汇款单“用途”栏里务必填上:中国人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培训班名称”(学员单位+姓名)学费。
【招生办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志强 韩 娟 于世美
电 话:010-53261991 13864041888 18678899869
传 真:010-53261991
报名邮箱:[email protected]
会议承办:山东省新势力文化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 寅
电 话:0531-88087733、88087373
传 真:0531-88087633
中国人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欢迎卫计委领导、各医院领导莅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