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东城区监督执纪工作、切实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促进区纪委区监委监督专责工作的落实,近日,区纪委区监委向法检两院纪检组、区直机关纪工委、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街道纪工委(监察组)、公安分局等双管单位纪检组下发《关于开展东城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月度通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启动监督执纪月度通报工作。
该项工作自本月起启动,2月上旬进行第一次通报。月度通报的内容将分为纪律审查和执纪监督两类,以文字加表格形式通报。其中纪律审查通报内容大致分为接收和处置问题线索情况、线索办结情况、线索办结运用“第一种形态”情况、立案情况、结案情况等;执纪监督通报内容分为非问题线索“第一种形态”情况、问责情况、“两个专项”开展情况等。
在后续工作落实中,区纪委区监委将根据该项工作实际进展情况,参考基层单位的反馈建议,及时调整和完善通报内容及形式,切实达到倒逼监督执纪工作提质增效的目的。(文/ 刘怡君 刘益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