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 新世相 的第 108 篇文章
Sayings
看到这篇文章之后,有一句评价很口语很普通却很得体:“在什么年纪做什么事。”拿这句通俗的话去对照黄觉的故事,会惊讶地发现完整地对上了。现在这个年代,有时候我们很焦急,焦急一切看上去不会马上带来成果的事情。在这个价值观的影响下,某些人对自己和他人的某种生活状态产生了质疑和惊慌,假如一个人过着方向不那么清晰的生活,他会被认为是荒废的、无所事事的,严重的情况下会被认为是无能的。
因此,一些干着其实挺不赖的事(虽然不那么赚钱)的人,自己也会苦恼和徘徊。每个人少年时代就要快速成名,成就事业,30岁的时候,人们开始慌张自己还没有财富自由,一个玩音乐、认为爱好大于金钱的人会觉得人生失败。
我慢慢读完了叶三写的黄觉的故事。然后我发现,这个故事的节奏其实很慢,或者说,在有一段时间,它是慢吞吞地进行的。假如回过头来看,那段前进的很慢的生活也并不是不值得怀念的,对以后也并不是无用的。它积攒了一些力量和质感,这些东西后面都派上了用场。
年轻当然有很多种过法,只是,某个年纪如果做了该做的事,我们可以学着不那么害怕,起码应该知道,这一点不意味着换一个年纪你还会在原地不动。
黄觉:我的黎明骊歌
口述:黄觉 采访、摄影:叶三
1
1993年来北京的时候,我的心态是一个骨肉皮。其实我来北京最基本的动机,是在家乡感知了摇滚。那时候,我们跳舞的都是去深圳,没有去北京的,因为深圳挣钱。但我来了北京。
在北京待了6年多,我基本上一直在跳舞,后来还做模特——硬照和走台模特。那时候我大概是全北京、全中国最矮的模特。
最早,我帮新丝路演艺界模特大赛做开场跳舞,跳着跳着就跟那些艺人联系上了。模特不是特高吗?有一次某个意大利品牌来中国做时装发布会,他们觉得中国人矮,就拿了一些一米八几的衣服,那帮模特都穿不进去,新丝路一拍脑袋就把我们这帮跳舞的拽来,全穿上走了一遭。走了第一次就一直走了好几年。
那时候我一个月能赚几千块钱。1997年开始,我搬到了望京,之前都是合租,后来慢慢长大,想要有自己的空间了。我找到南湖东园的一居室,月租1300,自己将将能够。
我家一室一厅,大概60平米,但是顶特别高,还有一个阳台,看起来属于特别年轻人生活理念的一个空间。我自己刷墙,调色不小心调成了香芋冰激凌的颜色,于是我的墙壁是香芋色,我的门、沙发,和别的所有的东西全是蓝色。当时老狼在我旁边租了一个两居室,问我刷什么颜色,我说橘黄,他就刷了。他屋里有一盏灯是红纸糊的,晚上一开灯,墙就不是橘黄,是红色。我们从楼下往上看,他家是一间红屋子。这屋子待不下去,在家里老想出去。于是三天之后他又刷成了白色。
那时候望京特别偏,边上就是田野。朋友们来找我玩,觉得不错,慢慢就全都搬过来了,最早的是岳浩昆、陈小虎、窦唯、陈劲、老狼,全是做音乐的人。我来北京的梦想那时候就已经达成了,其实我就想离这帮人近一点。
老狼我从来不提他是哥。我们开始见面的时候两个人都照眼,互相绕着圈,谁都不忿谁那种。我最早帮潘劲东伴舞,潘劲东跟老狼是同一拨,全是94新生代,都是一首歌走遍天下。第一印象很糟糕,在我眼里他就是一个走穴的,虽然我也好不到哪去,我是跑歌厅的。我还没认识他的时候,有一次我在汽车里听广播,他做嘉宾聊音乐,“我喜欢Suede,现在放一首《Trash》……”。他比很多摇滚青年都有文化,要排除这些成见跟他坐一块儿聊天才知道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那时候我一般都是下午三四点醒,然后就开始约饭,再看看谁家有空,去谁家糗会儿,晚上看哪儿有地儿混。其实那时候真的不知道在玩些啥。比如朋友们说来家里排练,可能几个人中午吃个饭,到我家里打开电视,看电视看一下午,这一天就过去了。或者是几个人跑到望京公园,钓金鱼钓一下午,放风筝放一下午,打牌打一天。那里算是一个北京亚文化地带。最有钱的就是老狼了,他有一辆捷达王,基本上都是他买单,我就是他的一个食客,到现在我还欠他几千块钱没还。
当时我还有一个闲职。凯宾斯基对面有一个日本餐馆叫三四郎,有个社会大哥要情调一把,在那里开了一个两层的酒吧,酒吧叫“泡沫红茶”,顺带卖珍珠奶茶。也不知道他倒了什么霉找到我当经理,然后我就把它变成了一个据点,一帮人经常在那里混到天亮。
也有时候我睁开眼就做音乐。那时候做音乐完全没有目的,做的基本上全是自己愿意听的电子音乐。器材都是从别人那里顺来的。当时冯小波在黑豹,还挺有钱的,他去日本演出买了一堆设备,我看见他的罗兰505,说“这个不错”,就扛回家。采样、键盘全是黄小茂的,一分钱没花。我那时候设备可多了,堆满地,一整个家全是。只有一台电脑是自己赊账买的。
那是一段精神生活特别丰富的日子。音乐、电影、聊天,看着颓废,但也挺积极的。那时候我喜欢玩,喜欢跟朋友们交流,对未来没什么设想,反正觉得这样饿不死,没有太多压力。生活很充实,充实到觉得物质生活可以舍弃。
2
年轻的时候我有那种优越感,就是恋爱不会受伤害,一般都是让别人受到伤害。就算当时觉得是失恋,后面想想不是失恋,是失面子。
有一次我跟高原两个人走在三里屯。三里屯一条街,一边是酒吧,另一边是面摊。走到一个酒吧,一个女孩在那儿吃东西,我就跟高原说,这女孩不错,你要是帮我把电话号码给那个女孩,我就请你吃Jazz Ya——Jazz Ya那时候挺高级的。高原二话不说赶紧写了塞过去,然后我们就直接去Jazz Ya吃饭,刚坐下那女孩电话就来了。
那是个上海女孩,在北京自己一个人住,特别神秘。她很快就跟我们混在了一块儿。我被那个女孩的魅力吸引,迅速就爱上了。因为她跟我们这群人完全不一样,她特别活泼,特别阳光,特别有能量。她拉我们一帮很颓的人去打网球,晚上又跟我们一起去酒吧,还可以上去弹钢琴。我觉得这女孩太棒了。
我是以一种热恋的情况铺身到这女孩身上,结果她特别决绝地把我给挡开了。后来,我发现她迅速地占据了我的生活圈,跟所有人打成一片,我被慢慢地被边缘化,她变成了我朋友圈的主人。突然间,我就觉得失恋了。这一下让我体会到了女孩的那种Bitch,以前没有感受过的。我没办法跟我的朋友说这是一个婊,我没办法撒这个娇。每天,我自己躲在一居室里疗伤,枯坐着等到天亮。高原每天玩到天亮回家,看到我灯还亮着,打电话说,黄觉你没事吧?我说“没事”。
这样的事儿让我怀疑自己。我觉得自己怎么会那么糟糕?变成了这样。那段时间其实我经常脚踩两三只船,但自己又不是这块料,发Email都会发错人。我解决不好这样的事情,但又不可能专心致志,没办法。后来我发现荷尔蒙可能会蒙蔽自己,觉得年轻就应该这样。
那时候我二十六七岁,没有父母年迈的压力,也没有被传统价值观说服。每天换不同的场合,晚上出去社交厮混到天亮,那种莫名其妙的日子,我觉得这会是一辈子的事。我没法想象用另外一种状态去过另外一种生活,因为不只是我们年轻人,这种状态中有三十多、四十多、五十多的人,他们也是这样,我觉得那可能是一种最佳的生活状态,不然这帮老头儿怎么解释?
当时作为一个模特,我已经偏大龄,工作机会越来越少,在家里做音乐的时候越来越多。每天打开电脑就是一个条件反射,做什么,我不知道,因为不做音乐的话什么都不能做。摇滚挺害人的。当时陈劲住我隔壁,有时我出门,都走到楼下了发现没有打车钱,整个院里就陈劲和我在,老狼等那些有钱人都在外地走穴。我打个电话给陈劲说,大劲有100块钱么,扔下来给我,然后陈劲说“没有”。
后来想想,二十六七岁正是人最彷徨的时候,没工作,没未来,什么都没有,快到三十岁,也不敢像二十出头时那么狂妄了。最深刻的是,当时身边的朋友一个个地情绪崩溃。那些人在我眼里是特别优秀的,而且是性格特别好的人。他们没路可走了,我再往前走的话也会像他们一样。当时感觉特别恐怖,但其实也没有办法,心里说我不想,但是深处其中,没法改变。当时我只是意识到,不能再这么过下去了。
3
2001年的一天,我打开电脑看着自己做的音乐,发现做了一大堆也没人听,全都是自己听。我很焦虑,已经没人找我做模特了。这时候电话响了,是李少红的副导演。我只是在周迅嘴巴里听过李少红这个人,知道她是导演,不知道她拍过什么,但是我觉得有工作了。
我去北影试镜,人家跟我聊了一会让我走了,回到家过了半小时,电话再来,说你再过来一趟吧,我又去了。叶锦添觉得我还不错,他们那部电影挺着急的,就是《恋爱中的宝贝》。
去第三次的时候,制片主任跟我说:“可能会选你了,我们谈一下片酬的事吧。”我想了半天说,10万。那制片主任看了我一眼,眼神里写着“傻逼”。他说你要知道你面临的是一个什么东西,这将会改变你以后的人生,10万你开玩笑吗?我说那多少钱?“你自己再报”。我想,当时一台最贵的手提电脑两万多,我就报三万,“然后所有的打车票你都给我报了”。“行。”
到杀青的时候,我交了一摞打车票。当时其实就是咬着牙把这个事干了。
《恋爱中的宝贝》180度改变了我的命运。 当时我想,我买了手提电脑就很高级,万一以后拍戏,我去哪儿都可以做音乐了。但是那之后,我再也没做过音乐。生活状态完全变了。拍戏跟下矿是一样的,完全是体力活,我没办法把自己切换到做音乐的状态。
拍完《恋爱中的宝贝》,李少红那个公司把我给签了。很巧合有一个朋友的戏,他说,黄觉是一个演员了,让他演吧。于是从那时起我一直演戏演到现在,基本上没停过。
2005年12月11日,北京,电影《恋爱中的宝贝》剧照。
刚开始的时候,我没意识到做演员生活会变成这样,无休止地一直在剧组里。拍到一两年的时候,我恐慌了,不会以后全是这样了吧?以前做模特拍一个广告,在棚里待到半夜十一二点,心想怎么还不完,外面夜生活已经开始了,该热闹的地都热闹起来了,我还在一个旮旯里待着,又冷又饿的。当时做模特的时候一个月有这么一两天已经不能忍了,做演员之后每一天都是这样。朋友们还是会给我打电话:“黄觉你在哪儿?”背景里熟悉的喧闹,这世界的声音一直在。我说还拍着呢,或者我在外地呢。慢慢地,朋友就不张罗我了。一脑袋扎进去几个月,也就这么过了。
但我没想过退出这种按部就班的生活。每天都有通告,几点起,要干嘛,工作量是多少,这都非常具体。相对之前,我觉得这是一个比班儿逼还班儿逼的生活,这应该就是我要的。
拍戏第一年,我就脱离了以前那种生活状态。
到2002、2003年,老狼说:“黄觉看到什么都想买”。拍完《恋爱中的宝贝》,我拿了三万块钱;拍完第一部电视剧的时候同时接了广告,当时片酬二三十万,我要现金。现金就是要看的。拿着现金,我又去青岛拍一个电影,到青岛第一天就打车去吃宵夜,自己点了一只龙虾。
其实我不想吃龙虾,也不想看现金,就是突然间回到主流世界之后想要这种形式感。有段时间,我戴着大金链子,去苏州买了一个大翡翠戒面的金镏子戴着,想象着一只戴着金镏子的手揉着文艺女青年的胸。那种扭曲,就是对过往的生活的摧残。
到现在我其实都很难适应演戏,这跟我性格差距很大。我在剧组里面适应了怎么跟每个部门配合,在娴熟中产生乐趣我是有,但是对这职业本身,我还是挺抗拒的。
老狼应该算是当时我身边最早火的一个,当年《同桌的你》算国歌了,全中国都在唱。以前我跟老狼出去,老狼说我做一个采访,我聊两句,我签一个名,后来这些事情也转移到我身上。这种情况因为经历太多,早成了常态。当时我们还有一个特别有钱的朋友,到现在他还是我们没法企及的。他在秦老胡同有一整套院,他把里面的内装全都拆了,用另外一套四合院的内装再装上去。他在郊外还有一个10亩大的院子,亭台楼阁的。他只要喜欢什么就不计成本,钱对他来说是没概念的。那时候我就知道物质到了顶端是什么样。
所以对名利,我们都见过最大化是什么。我没有特别强的对名利的野心,更多还是形而上的要求。
拍完《恋爱中的宝贝》,我还住在望京,换了另外一个地儿,月租3000块的一居室。住了一年又搬到了工体附近,月租4500。
以前我从来没想过买房子,没想过跟父母住一块儿,也没想过学开车。我想住一辈子酒店、宾馆。后来,我的东西全放在朋友家里,实在太多了,又想到父母来北京要有地方住,就买了房子。买了第一套房子,我自觉生活方式变了。当时付了首付,还要还贷款。我就觉得50多万怎么还?没法想象,但是艰难地迈出了这一步。
我还是一个相对比较传统的人,到了一定年龄,我会很在意父母希望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我觉得我要回馈。
以前的朋友,我们现在联系得不多了。我在前一段情感经历就开始走入家庭生活,过日子。结婚生孩子这些事儿对我影响也不大。就算没孩子,估计也是我现在的生活,基本上就是在家里待着不出去。购物的仪式感现在没有了,三四年前淘宝就跟我没关系了,从去年开始网购、代购也跟我没关系,平时现实生活中我也不花钱。
那天一个朋友拉着我说要去一个夜店,说半天,那名字我没听过。我说在哪儿?“灯笼。”我说灯笼在哪?“你就往纯K走吧,到那儿我再告诉你。”那一片儿现在对我来说是一个特别模糊的地方。这在以前完全是不可想象的,所有的那种地儿都如数家珍。
那个年代有一部电影叫《猜火车》,所有的文艺青年就把自己的生活往那种形式上去套。如果回头再选的话,我觉得,青春必须得这么过吧。不这么过的话不亏得慌?该青春的时候青春,该中产的时候就中产,我觉得最好的安排就是这样的。
在国外,很多人会一辈子颓下去,因为国外有一个很好的社保机制。比如我决定做一个艺术家了,颓是一个基调,这个我认了,再怎么颓我有住的地方,有吃的地方,我不会因为做艺术家被人歧视,大家会理解这份颓。我觉得在中国不行,尤其是现阶段,没有太多人强大到那个地步。
到现在,我也会想念过去那段生活,至少它是我人生中最喜欢的一个阶段。我会想念里面好的部分,就像一个酒鬼肯定会想念酒精。但是我知道那种生活,酒精会让我灭亡。
来源:首发于公众号正午故事(noon-story),一个由谢丁和叶三等几个人做的公号,经常采访和写出让人惊艳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