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男星 林俊杰又生气了
广州日报
202 阅读
创作不易,用心坚持,欢迎请BaGua喝几杯爱心咖啡!

并表示不好笑、不尊重

此前,林俊杰曾起诉B站用户肖某侵犯肖像权。法院公告显示,林俊杰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肖某赔偿其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费用共计27.5万元。据悉,该B站用户曾多次将林俊杰的脸换到其他人身上做视频,比如全员林俊杰版的《还珠格格》。面对林俊杰提出的公开赔礼道歉、赔偿27.5万元等诉讼请求,该B站用户回应称,自己做视频的收益只有几千元,不是传闻中的25万元。
据公开资料:林俊杰是华语流行乐坛著名男歌手、词曲创作人、音乐制作人。代表作《江南》、《一千年以后》、《曹操》、《小酒窝》、《她说》等。
支持林俊杰发声

P图、恶搞视频等行为算不算违法侵权呢?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罗翔曾经表示,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主体是否认可。如果主体同意对他的肖像进行篡改,对于恶搞表示同意与接受,自然也谈不上侵权问题。
就在上月,一段罗翔教授的讲座视频走红,视频中罗翔全白的头发、苍老的面容十分吸睛,引发网友讨论。
11月14日,罗翔发布题为《看我被“白头”,很多亲友发来慰问,还有对错真假吗?》的视频,辟谣自己“头发全白,容貌苍老”的相关传言。作为普法“段子手”,罗翔在视频后半段开始讲解起“P他人照片是否侵犯肖像权”的问题。“有人问,把人P老P丑,侵犯了肖像权,但如果把人P小P靓,是不是也侵犯肖像权了呢?”如果主体同意对他的肖像进行篡改,对于恶搞表示同意与接受,自然也谈不上侵权问题。但如果八十老翁被P成八岁小孩,老翁非常生气,自然是侵犯了肖像权。“毕竟这种侵权行为让主体成为了客体,人被彻底地工具化了。人之所以不能被看作一件东西,就是(因为)人是有尊严的,不能被彻底物化。”来源:广州日报综合新闻晨报、新闻坊、江苏共青团、罗翔说刑法、中新经纬
头图:@林俊杰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王晓曼
创作不易,用心坚持,欢迎请BaGua喝几杯爱心咖啡!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