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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邓超“出轨门”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宣判,认定圈内老鬼、娱乐圈揭秘、 圈贰爷构成名誉侵权,判令连续三天在各自新浪微博首页置顶发表致歉声明,赔礼道歉;三人并分别给付邓超 精神损害抚慰金4万元、3万元、3万元。宣判后,邓超一方表示不上诉。
去年6月,有博主发布关于“跑男出轨”的微博,事件矛头直指邓超。
短时间内,此微博被大量转载。随后,邓超工作室在微博发出辟谣声明,称所谓“出轨”的相关内容纯属造谣,将追究相关博主的责任。
为此,邓超将三名微博博主:圈内老鬼、娱乐圈揭秘、圈贰爷告上法庭,要求立即停止侵权,在微博首页置顶公开赔礼道歉且持续不少于90天,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
网络是个放大镜,任何事件都可能被迅速发酵成一个人人议论的话题。大V们随口一句“明天10点,约?”就引发无数好奇心。总觉得下次遇到这种情况,大家应该回答: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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